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中國民主黨美東黨部示威要求釋放趙常青等



2013年5月7日民陣和中國民主黨美東黨部百名黨員在中領館前舉行示威活動,要求釋放良心犯趙常青丁家喜譚作人等。示威橫幅上寫著“推動中國官員公示個人財產的維權人士無罪!(We Support the Rights of the Activists Calling for Govt Officials To Disclose Their Assets!)釋放因調查紋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獲罪的譚作人! (Release Tan Zuoren, Jailed For Investigating Shoddy Buildings That Collapsed During the Sichuan Earthquake!)要求中共釋放民主人士趙長青丁家喜!(We Demand that the CCP Release Democracy Activists Zhao Changqing and Ding Jiaxi! )。黨員骨幹輪流發言並呼喊口號。示威活動持續一小時。








肖國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記憶中的趙常青


    
    
如果我失去自由——記憶中的趙常青

2013年4月13日肖國珍律師為趙常青拍攝的照片
   
    (一)
   
    第一次見到常青,是在一次小範圍的聚會上。常青座位緊臨我右,他滿懷激情、容光煥發,讓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他已三進牢獄,歷時八年。
   
    後來,我發現:我們的心志、理念如出一轍,對專制極權的憎惡與對自由人權的嚮往驚人相似,不禁大喜。從此我們幾乎每天聯繫,共同探討國事,合作辦理個案。為某事​​某人,我們同喜同悲。
   
    有多少次,由於當局的破壞,我們或步行、或乘車,一起尋找公民聚餐的新地點?
   
    有多少次,我們呼朋引伴,舉辦活​​動?
   
    有多少次,我們為某一個議題爭論得風生水起,甚或面紅耳赤?
   
    有多少次,常青是我文章的第一個讀者,又在第一時間幫我發出去?
   
    (二)
   
    對常青的了解,隨著與他的交往日漸增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對我講的一些小故事。
   
    1989年6月,因參與學生運動被囚的他,突然被拉去照相,​​他與同道獄友們誤以為是要被槍斃,就商量好:被執行槍決前,一定要喊口號“民主萬歲!自由萬歲!”——時年二十歲的他,已經立定了終生的志向。
   
    在牢獄中,由於他拒絕“悔改”,四次被單獨監禁,長達十個月。面對禁閉中非人道的飢餓懲罰,他高喊“反飢餓!反虐待!要吃飽!要健康!”經過鬥爭,獄方被迫答應解決他的吃飽問題。心系他人的常青,直到獄方同意讓所有的囚犯都吃飽後,才放心進食。他還為服刑人員爭取到了監獄圖書館免費借書的權利;而此前,服刑人員借書,需要付款。
   
    有一次,他在北京地鐵站裡散發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傳單,正遇馬新立(因要求官員財產公示而於3月31日被捕)也在發放。這兩位同道戰友,當時並不相識,孩子氣的常青,裝作便衣國保,對馬新立進行“訊問”。
   
    “馬新立反應怎麼樣?”我不禁好奇。
   
    “馬新立非常鎮定,應答得體,”常青開心地回答,“問得差不多的時候,我就說明了真實身份,說我是趙常青,也是來發傳單的。於是兩人相與大笑。”
   
    (三)
   
    在第三次繫獄期間,他同監一名涉毒犯的母親送來一本聖經,毒犯擱置不學,常青用一條寶貴的煙換下了這本經書,如飢似渴地閱讀。他的讀經筆記寫道:“我必須醒來,必須從牢獄之苦的現實迷濛中,回歸我主的懷抱”;“祈求我主,重新點亮我心靈的燈塔”;“穿越夜的黑暗,清醒而有力量地走向前方,走向充滿光耀與愛的前方。”他告訴我,在一次絕食抗爭中,面臨死亡,他向神禱告,就在禱告的一瞬間,突然他全身充滿了力量。他也常常向神禱告,求神指引中國民主化的道路。
   
    常青不只是一名“自學成才”的基督教徒,他的受洗也與眾不同。中國的獄中當然沒有牧師。平安夜,在獄中,常青洗了個冷水澡,他稱之為“自行施洗,歸到主的名下”。後來他出獄,大家都笑說這個不算,常青遂接受牧師的施洗。
   
    常青多次對我背誦聖經裡的一句話,以相勉勵——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7)他天性善良、質本純潔,他希望自己能靈巧一些。
   
    為了追求民主事業,屢遭當局迫害的常青,學業被耽誤、戀愛被中斷、八載餘牢獄、被開除工作、戶口被打回原籍——他陝西的農村老家。這位充滿士大夫情懷的高才生,因此之故,常被我笑稱“農夫”。常青告訴我,他也曾有過軟弱,就是“恨”;但他成為基督徒後,恨如冰雪消融,大愛充溢心胸——儘管,中國的專政黨從來就不曾停止過迫害他。
   
    對他人的痛苦,他常懷悲憫;對不平之事,他難掩義憤。有一次,當他得知胡佳被國保毒打時,他的心疼、他的關愛,溢於言表。他憂心忡忡地對我說:“胡佳那樣的身體,怎麼經得起打啊。”
   
    在別人需要幫助時,他從不缺位。教會一位弟兄告訴我,常青的人緣非常好。他如同冬日陽光,溫暖著他人。有一次家庭教會聚會中,一位姐妹突然暈倒了,這位弟兄趕緊去找車,待他車到時,心急的常青早已把這位姐妹扛起,從三層樓下到一層,在等他。
   
    他告訴我,國保曾向他承認,他們查遍了他所有的銀行帳戶,發現他除了有限的稿費外,並無其他進項。儘管收入微薄,經濟上並不寬裕的他,朋友們聚餐時,總是搶著付帳。他樂呵呵地說:“神必供應。”
   
    (四)
   
    常青是有很深造詣的理論家,他發表了多篇時政文章,發人深省。他在《誰是萬物的尺度》中寫道:在我們以為成吉思汗們的壓迫是錯誤的時候,不要以為朱元璋們的壓迫就是正確的;同樣,在我們用鐵與血對日本鬼子的侵略奴役進行頑強抵抗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同樣勇敢的對蔣介石、毛澤東們的強權統治大聲說“不”!
   
    他說:“必須建立起以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為核心價值的政治架構……中國大陸……依然籠罩在共產黨的威權體制下,而將傳統的這種威權體制,改造成為現代的民主自由體制,便是當代中國有識之士義不容辭的歷史使命!”
   
    他又是積極的社會活動家、公民社會的建設者。他用他的行動實踐和見證他的信念。
   
    各種維權活動,從來不乏他忙碌的身影;他組織研討會,探討國事;他整理研討內容,並發佈在網上,啟迪民智;他參與公民運動,不論事大事小,無不殫精竭慮、親力親為。
   
    他時常忙得喘不過氣來,幾乎每天工作到深夜——我與他常在深夜通過網絡溝通——令我擔心他的身體。直到今年4月,因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他與丁家喜律師等諸友同時繫獄。
   
    (五)
   
    常青長於詩詞,以其文字之勝,堪稱一代才子。應我請求,他曾把作品(多未發表)拷給我,供我鑑賞。他寫的小說,情節曲折,引人入勝;他的詩詞,兼有婉約與豪放,前者纖細溫柔、多詠淡風明月;後者勇猛精進、大氣豪放,多濟世救人之心、吞吐天地之志,茲摘幾首如下——
   
    蝶戀花?小雨
   
    小雨點點點前窗,
   
    燕子飛處,
   
    雲水兩茫茫。
   
    重重遠山難遮擋,
   
    心伴佳人歸夢鄉。
   
   
   
    情到深處書不香,
   
    纖纖秀筆,
   
    難畫相思長。
   
    只盼兩袖化翅膀,
   
    乘風南去浴芬芳。
   
   
   
    卜算子·詠松
   
    遙遙百丈崖,
   
    雄立一青松,
   
    亭亭華蓋險峰上,
   
    臂指萬里程。
   
   
   
    朝飲天邊露,
   
    暮浴夕陽紅。
   
    一俟烈風雷電起,
   
    抖擻舞長空。
   
   
   
    一剪梅
   
    又逢一年冷冷冬,
   
    狂吹西風,
   
    狂吹北風。
   
    雖有昏天攪惡雪,
   
    竹是綠竹,
   
    松是青松。
   
   
   
    人生如歌唱大風,
   
    去去惆悵,
   
    笑笑傷痛。
   
    待到策馬縱橫日,
   
    更拔長劍,
   
    更扯長弓。
   
   
    儘管如此,他非常謙卑,常常表示喜歡讀我的文章,有時還請我幫他“潤色”,而我何曾能易其一字?
   
    (六)
   
    “六四”屠城,使他確立了一生的奮鬥目標——實現中國的民主。他多次對我說:“民主就是我的生命”。儘管為此一次又一次地被當局抓捕、處刑,他始終痴心未改,矢志不渝。
   
    有司曾試圖“策反”常青,遊說他:如與有司合作,將獲得何等大的好處。我與丁家喜律師曾大笑當局的因無恥而致的無知:居然連對常青也敢動“策反”的念頭——且不說常青是何等的理念堅定;至情至性、清澈通靈的常青絕不可能忍受以靈魂換取世俗功利的人格分裂。
   
    家喜常說:“常青是一個聖徒。”是的,他的眼神,他的臉龐,他的文字,他的行為,無不發出自由的光輝。
   
    他曾多次對我說過:“儘管我沒有違法,我也知道我隨時可能進去。”為了防備突然被抓的情形,2012年10月1日,常青手寫了一份委託書交給我:“自即日起,本人若成為任何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委託肖國珍律師為我的代理人或辯護人,為我提供法律幫助。”他知道他隨時會因說真話、做義事被抓捕,卻依然堅持獨立思考、真誠表達、果敢行動。他視牢獄為無物。
   
    今年4月13日,我們有個小型聚會,當時形勢已是險惡,我對朋友們說:“為了防止被抓而無法公佈照片,現在我給你們一一拍照”。我為常青拍下了照片——他右手握筆,端坐桌前,笑容燦爛。事後我對常青說:“我給你拍了一張最滿意的照片。”還沒來得及發給他,就驚聞他被抓了!
   
    4月17日晚八點,我收到常青的郵件。 “如果我失去自由”——是他郵件的第一句話。他預感到自己會立即被捕,匆匆對我們幾位朋友託付他的九個月的幼子小象。此前,他也曾多次叮囑我:如他出事,希望我與朋友們一起幫他照顧孩子。我故做輕鬆,淡笑答應,暗暗有一種如同迷信似的擔憂——怕我答應了的話,他真的進去。
   
    現在,他進去了。每回上網,看到常青的圖標——那不知何時才能響應我的圖標——我心如刀割。
   
    有一次,我與王德邦君談到常青,德邦安慰我說:“好在常青不是第一次進去,他能挺過來的。”
   
    我突然情緒失控,迸發出淒厲的哭聲——
   
    “為什麼是他?為什麼總是他?!”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趙常青:面對六四的思考——兼談中國民主化道路

本文作於2007年的6月4日,當時我還被關押在陝西省渭南監獄,2007年11月底刑滿釋放後,我的獄中文稿也被友人輾轉帶出。在此六四國難19週年來臨之際,我將寫於一年前的這篇文章整理出來,一則聊表追念之意,二則也希望我在文中有關中國民主化道路的思考能引起讀者諸君的垂注,歡迎各位師友批評​​指正。

——作者

死難者的遺業仍未完成

今天是2007年的6月4日。

18年了!

距離那個血腥大屠殺的日子已整整18年了!

18年前,我的諸多的兄弟姐妹們為了反官倒、反腐敗,為了爭民主、爭自由而被執政黨殺戮於機槍、坦克之下。他們以自己滿腔的鮮血為中國的民主事業築起了一座巍峨的紀念碑!他們必將因為自己對專制強權的蔑視和反抗、必將因為對民主事業的奮鬥和犧牲而為我們、為我們的下一代、為我們眾多的後代兒女們所紀念、所緬懷!

18年來,為了六四死難者的未竟之業,為了推進祖國的民主事業,為了人民作為國家主人的自由和尊嚴,又有很多的中華兒女被逮捕、被判刑、被投入到苦難深重的監獄。另有一部分人則不得不流亡異國他鄉,而我自己也因為同樣的原因已被第三次推進監獄。但令人慚愧的是,經過18年的努力和奮鬥,中國的民主事業依然未能實現,六四死難者的遺業仍未能完成,中國依然為一個超級大黨所壟斷統治;腐敗,比起18年前的中國是更為普遍和嚴重。執政黨不僅繼續打壓持不同政見者,打壓宗教人士和法輪功習練人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墮落為權貴資本主義和即得利益集團的代言人。我們的人民不僅仍然缺乏作為國家主人的自由和尊嚴,而且人民中的相當一部分依然生活在貧困當中!強權統治的鎖鏈仍然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套在億萬人民的脖子上!

也因此,身陷囹圄的我不僅感到沉重,也感到慚愧——一種深深的、力不從心的慚愧!我(們)愧對六四死難者!愧對死難者為祖國民主事業所付出的生命和鮮血!但是——但是,我絕不會放棄死難於18年前的兄弟姐妹們的理想!我絕不會放棄兄弟姐妹們曾經為之灑盡鮮血的中國民主事業!

今天,18年後的今天,憑著對我主基督的信仰,憑著對祖國、對人民的愛和忠誠,我發誓要用我整個的後半生去努力實現下列心願——

一、實現祖國民主化,使國家政治生活完成由一黨獨大向兩黨或多黨政治的轉變。

二、維護祖國的統一,絕不允許國家的分裂。

三、在民主和統一的基礎上,推進國家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繁榮。

四、將“毛主席紀念堂”改為“國家悲劇博物館”,將反右、大躍進、文革乃至於六四大屠殺這樣的國家悲劇展示給後代兒女,以資警惕。毛之遺體可遷葬八寶山或其故鄉韶山。

這不僅是我的心願,我相信這也是18年前死難於北京的兄弟姐妹們的心願!所有活著的兄弟姐妹們都應該站起來為這樣的願望而奮鬥!因為這不僅牽涉到死者的尊嚴和榮譽,它更關係到所有生者的尊嚴和榮譽。甚至,執政黨也會因為它如何對待六四死難者的鮮血和心願而決定它未來的地位、尊嚴和榮譽!

不需要以共產黨人的血跡祭奠死難者的英靈

儘管18年前死於共產黨槍口下的兄弟姐妹們死不瞑目,但為了後代中華兒女的團結和幸福,為了他們的安寧和福祉,我認為我們不需要復仇,我們不需要以共產黨人的血跡來祭奠六四死難者的英靈,我相信所有死難者的胸懷都是寬廣的、包容的、博大的,我相信他們不需要我們“以血還血”、“以牙還牙”,我相信他們不需要我們拿著機槍、開著坦克去向共產黨復仇,我相信他們祇需要我們通過對話、和解、和平談判的方式去實現他們的未竟心願!我相信他們希望看到的是朝野各方共同總結過去的悲劇歷史,共創祖國民主、統一、繁榮的未來!

也因此,對於持不同政見者、對於廣大的民主人士來說,必須實現新的思維方式的轉變!

儘管18年來,我們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儘管執政黨還在繼續打壓我們,還在繼續玩弄政治強權,但我們也必須注意到共產黨在這18年來的某些好的變化。具體說來我認為有一下幾個方面需要我們重新考慮對它的定位:一、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捲入世界經濟競爭;三、新一代共產黨執政者的某些“仁政”措施(如減免農業稅、學雜費等);四、新一代共產黨執政者緩慢推進民主化的企圖;五、在共產黨內部的各個層級都存在著一部分民主改革力量。

我認為,鑑於共產黨18年來在上述5個方面的大小變化,如果我們措施得當的話,是有可能將之引上政治競爭對手(和平合法競爭)的軌道的,就如國民黨在台灣的歷史演進一樣,我們沒有必要繼續將共產黨當作必須推翻、必須要加以消滅的“敵人”,我們不能再這樣思考了,我們也應該“與時俱進”!在這方面,我認為我們應該向美國學習。

六四之後,不論共和黨的大小布什上台執政,還是民主黨的克林頓上台執政,他們都會主動與北京建立各種“友好”關係。兩國的頭頭腦腦們頻頻握手、頻頻舉杯示好——問題的重要性不在​​於共產黨的領袖們因此獲得了多少面子,而在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大國的“和平演變”戰略對於中國國家體制的轉變、對於中國人民來說是好處多還是少?我認為答案是明擺著的,即好處多,而且多得多。也就是說,西方大國所採取的和平演變戰略是非常有利於中國的民主和自由事業的。相反,如果大國領袖們祇是一味地對中國共產黨實行敵視和懲罰,試圖通過制裁的手段搞垮共產黨的統治,那就太不了解中國的歷史和國情了。祇要看看彈丸小國如朝鮮、古巴的情況就知道製裁不僅不會推進對方國家的民主化,相反還可能強化對方國家的極權主義統治。更何況,中國是一個大國,無論從版圖、人口還是從經濟總量上講她都是一個大國。 5、60年代西方大國與共產黨政權的絕交都沒有起作用,更何況在八十年代後的國際政治條件下。因此,大小布什們的決策是正確的,因為他們與共產黨的積極接觸政策,所以今天的中國比起共產黨統治的任何時候都要更開明、更自由、更進步些(儘管改革的絕大部分成果都為權貴官僚階層所吞食)。

以建設性的態度參與國家政治體制改革

正是從這個角度講,我認為我們應該向美國學習,應該向布什們學習。我們現在應該以建設性的態度去努力改進和共產黨的關係,努力減少彼此間的敵視,努力擴大彼此間的“合作”渠道,堅決摒棄“消滅”、“推翻”之類的激憤語言和激憤心理,爭取以各種合法的途徑參與到國家的政治體制改革中去和民主事業建設中去——去邊緣化、去敵對化、去牢獄化、去流亡化,回歸對話與協商——我相信祇有以這樣平和的建設性態度才能與執政黨達成良性互動,才能更好更快地推進中國的民主化事業!

正如我去年春天在被第四次關禁閉時所突然感悟到的真理一樣,我認為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中國的民主化道路必須分兩步走:

第一步,組建與八大民主黨派對等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第九黨,在承認共產黨對國家領導地位的前提下合法參政,參政平台為各級人大和政協。通過競選各級人大代表和推舉各級政協委員的方式,積極的積累起自己的人氣和民意支持度,同時在現行法政框架內積極協助共產黨的民主改革進程,即合法參政,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也是民主改革的終極目標,即打破現行法政框架,在憲法上確立各民主黨派與共產黨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謀求合法的執政權,至於能否執政,就看各黨派努力的程度、就看人民的選票了。

總之,先參政,再執政,先做矮子,再做巨人,這便是我通過18年的經驗和教訓所觀察到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化道路。那種想一勞永逸、一步到位、“畢其功於一役”的大決戰式思維模式我看可以結束了。因為自七十年代民主墻運動至今的民主化實踐證明在此思維模式主導下的民主化道路是損失慘重、很難行得通的。

我今年已38歲,人生過半了。倘若天主保佑我還能活38年的話,我相信通過我們大家的精誠合作與努力奮鬥,我的前述4個願望都會實現的——在此情況下,18年前死難於執政黨機槍坦克下的兄弟姐妹們也會在天的國度向我們微笑和致意的!

主啊,請保佑我那死難的兄弟姐妹們!

與此同時,在這苦難的獄中,我也為我關於祖國的美好願望和美好未來而祈禱!

(2007年6月4日於渭南監獄三連二樓樓梯西拐角處記)◆

出處:北京之春
整理:2008年6月29日22:9

綦彥臣:新的出埃及——繼續為趙常青弟兄禱



曾經為一樁政治事件,
有朋友勸我,
以我的文筆來寫一篇呼籲。
我沒那麼做,
以為理應被勸的人,
還不至於沒有基本的良心邏輯。

後來,證明我太理性,
他們剛硬到對一切善念,
都置之不理。
當然,很快他們被扇了耳光,
和平獎給了我的文友,
他們噬臍莫及!

今天,有人因沒遵守,
權力癲狂者的“有序”,
被抓做犯罪的嫌疑。
我仍不會呼籲,
轉向上帝不停地禱告,
堅信上帝必會重複索多瑪的末日。

上帝已經發出新的啟示:
那些失去憤懣的人呀,
你們應當邁開困苦的步履;
走出罪惡,
擺脫不義,
面前的路——新的出埃及!

2013年4月22日晚,八點半,寫於含溪軒(新)書房。

郭飛雄:北京民主雙雄——趙常青、丁家喜



2013年4月17日,北京民主雙雄——趙常青、丁家喜被北京市公安局抄家、抓捕,罪名是涉嫌“非法集會”,此一行徑純屬構陷,天下滔滔,予以譴責。

讀三國,審美亦審醜。從某一方面來看,我們不能不說,中央特務體系選準了北京民間兩位最有資質、最具行動力的民主精英加以政治迫害,的確很有眼光。然而,同過去曾經發生的一樣,這又何嘗不是在愚蠢地幫助自由民主陣營培養新的巨星?

自1989.64至今,二十四年來,迎接政治轉型歷史挑戰的民間道義支點和戰略性人才,早已在重疊的囚籠、在大地的深處、在實戰的水底誕生了。他們也該陸續浮出水面,總有極左狂流為他們鳴鼓開道。

趙常青,民主運動活動家,《零八憲章》主要五六位起草人之一。八九學生運動的重要領袖,曾經擔任外高聯聯絡部的秘書長。他祖籍陝西省商洛市山陽縣,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這位歷經數十年極權爐火陶冶的民主精英,近年成為京城公民圈聚餐、交流和學術活動的主要協調者之一,其人格操守、開放胸襟、文才、組織力,皆為一流,堪稱全才。 24年來,他為民主先後三次入獄,坐牢長達8年半,卻日趨溫和、善意,堅定地倡導政治改革和有序轉型,其與自由民主精神相一致的人道情懷令人感佩。

丁家喜,湖北宜昌人,近年崛起的優秀的維權律師。他畢業於北航飛機製造專業,卻轉行為專攻知識產權保護的商業律師,此乃一奇。北航創業家協會秘書長、高爾夫球協會會長的身份,印證了他的確屬於轉型政治學所親睞的中產精英。然而,他卻成功地運作著中產與底層訪民的戰略聯盟,此乃奇中之奇!自丁家喜和許志永聯手後,“新公民運動”似乎便風生水起。如果說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頭腦、精神領袖,那麼丁家喜可稱為新公民運動運行的心臟、卓越的組織家。

趙常青和丁家喜,有著共同的特徵:不堅守傳統的待時而動、潛伏爪牙策略,而是坐言起行、公開推動社會運動。他們的透明、笨拙,體現了民主運動所需的真正的道義擔當。北京的公民社會,由飯局、沙龍,走向堂堂正正地履行公民政治權利階段,這中間,許志永、胡石根、胡佳、江天勇——趙常青、丁家喜——李蔚、王永紅、孫含會、袁冬、張寶成、侯欣、馬新立等積極公民的努力,功不可沒。新公民運動發起的第一個街頭主題就是,“公民要求官員公佈財產!”數月以來,全國反響熱烈,幾成不可阻擋之勢。此次北京市公安局對公佈財產九君子的刑拘,證明這一街頭主題的確擊中了中國大陸權貴集團的軟肋。新公民運動為中國民間有效地完成了一次戰略偵察,而特務體系則不幸暴露了極權政體的底褲。未來大陸多元政治力量,都將從中獲得深刻的啟迪。趙常青、丁家喜作為北京公民社會結構性鏈條之一,顯示了罕見的膽略、洞察力和執行力,而特務體系的抓捕和政治迫害,則進一步反向將二人塑造為民間的戰略性道義支點。此事的後續演變,良多趣味。

我與趙常青和丁家喜二人僅僅只有數面之緣,但印象深刻。

2012年7月底,我在北京見到了趙常青,他在數十人聚會中表現出的組織能量,他的豪邁、開朗、從容、溫良、醇厚,令我難忘。後來我了解到,他是虔誠的基督徒,在監獄中受洗,在磨難中走向虔誠與聖潔。他的溫和政治主張,不僅有著自由主義理念支撐,而且有著深厚的宗教信仰內蘊。

丁家喜,我的湖北老鄉,和我先後在北京和廣州數次見面,廣州街頭民主人士和律師們對他的操作理念演說評價甚高。他沉著,親和,頗有微笑中四兩撥千斤之概,而無形中又展示包容襟懷。他和許志永所倡導的自由公義愛的精神和對民主轉型少流血的呼喚,見證了人性的悲憫和寬闊。

鑑於趙常青和丁家喜在北京公民社會中佔據著重要的結構性地位,特務體係可能會認為,刑拘二人,足可斬斷北京自由界理論板塊和行動板塊之間的銜接橋樑,強力抑制民間的街頭化傾向。然而,從其後半個多月來北京和全國舉牌、拉橫幅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街頭活動此起彼伏的態勢來看,民間早已鑄成多元扁平結構,特務體系的這一目的並沒有達到,當然也不可能達到。

然而,真正有洞察力的分析家會觀察到,特務體系的此舉,還有著更深的戰略意圖,那就是,打擊官民合力推動變革的勢頭,斬斷官民和解的鏈條。 18大以來,我們一再看到,特務體系特別重視要向民間傳達習近平和胡錦濤並無區別的信號。越是主張溫和、推崇法治、支持政治改革、鼓勵官民互動的民間力量,他們越是重手打壓,特務體系的此一做派特別凶險,非常蹊蹺,早該引起人們的警覺了!

通過系列文字和行動,趙常青和丁家喜已經顯示,他們是溫和的民主行動者,是對改革派有原則而堅決支持的建設性民間力量。中共新的領導人習近平具有黨國體制的程序延續性,而無人民主權下的合法性。他的政治基礎核心基元是彭德懷、胡耀邦、習仲勳、趙紫陽、朱鎔基、溫家寶以來的中共體制內右傾勢力,體制外浩瀚的右派力量則是體制內右派的戰略盟友。左右平衡是政治家的基本權略,但是,全社會的右派則是習近平的社會基礎。特務體系打擊民間右派,打擊趙常青、丁家喜這樣明確支持改革派和政治改革的獨立自由的溫和轉型力量,實質上就是在侵削習近平的社會基礎,進而給可能的改革家套上精神枷鎖和人際囚籠。自古庸人皆為樊籠所拘,能否衝決樊籠?這不僅是對習近平的執政能力的考驗,也是對其自我保存能力的考驗。

對趙常青和丁家喜等北京九君子的抓捕激起了民間輿論強烈的道義反彈。然而,局勢至此,並非曖昧不明。近期有多重信號表明,業已展開的變革態勢無法逆轉。

當此之際,民間似不宜錯估形勢,誇大危險,以為茉莉花式的大鎮壓又來了,從而驚慌失措,由積極履行公民權利的社會運動立場上後退。見壞就上,堅守溫和行動,方為理性抉擇。

對於特務體系,我在此珍重地建議,請保持冷靜,潑滅獸性,切勿自困絕境,樂禍喜亂,製造敵人,妖魔民間。繼續王立軍事件以來的緩和進程是明智的,主動尋求和解永遠不乏機會,切勿把意識形態衝突轉化為叢林生存鬥爭。

2013年5月4日

【 博訊 】 時間: 5/9/2013

陳樹慶:丁家喜、趙常青等八義士案考驗習近平“權力入籠”的性質

丁家喜、趙常青等八義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試探和挑戰習近平“權力入籠”?還是另有“密旨”有恃無恐、仗勢欺人?其結果是否能夠做到“讓民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勢必成了“習、李新政”尤其是習近平“權力入籠”性質的首個驗證!民權必須得到保障,權力(包括執政黨的所謂“領導權”)必須受到製衡,公平正義必須得到伸張,這就是我們最基本的、但仍要為之奮鬥不止的“中國夢”。為了這個福澤每一個中國公民及其子孫的中國夢,丁家喜、趙常青等八義士的案情進展,我們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還隨時準備前赴後繼!

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成為最高領導人後,有一系列引人矚目的舉措,其中之一就是在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上發表了“權力入籠”的談論,他說:“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將權力關入籠子並不是習近平第一個講,美國前總統小布什早在2004年7月4日發表國慶節演講時就說:“人類千百年的歷史,最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之經典著作,不是政客們天花亂墜的演講,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裡的夢想。因為只有馴服了他們,把他們關起來,才不會害人。我現在就是站在籠子裡向你們講話。”

人類社會的運行,需要規則的製定和執行,這都需要權力的運用。但由於每一個人本身都充斥著七情六欲,西方有一種說法生動形像地概括了人的本性,即“天使與魔鬼的結合體”,一旦權力握有者劣根性的發作,難免不會以權謀私。權力運行的主體,即國家機器里大大小小的“統治者”們,是由人民供養的,卻反過來損害民眾利益,侵犯民眾尊嚴,導致社會矛盾激化,讓民眾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對未來失去信心,權力就成了社會需要又侵害社會的雙刃劍。

經歷數千年的歷史實踐,直到進入近、現代民主和法治的成熟期,人類才找到了運用權力又能有效防範和製止其侵害公眾的方式,即通過法治給權力運行的目的、範圍及程序規定明確的界限,讓權力主體自覺恪守自己的權力邊界,互相制衡,不濫用職權,確保權力由社會民主產生並始終處於社會的監督管控之下,這也就是小布什所說的將權力關在籠子裡。

因父輩遭受政治迫害而受牽連,少年時曾經被收容教養的習近平,作為從基層逐步走上中南海權勢巔峰的習近平,應該了解權勢橫行暴虐的危害,所以才對權力入籠有所感觸。習近平先生一說“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之講話,大大振奮了民心,很多網友在網絡留言裡都不約而同地用到“信心”、“希望”這樣的詞語。但是習近平的將“權力關入牢籠”對於貪得無厭、專製成性的中共特權既得利益勢力,到底是鏡花水月?還是存在能夠實現的可行性呢?

中國(大陸)社會長期以來,由於權力缺乏有效的製約,不僅在掠奪財富,還在摧毀社會公平,侮辱人的尊嚴。肆意妄為的權力之唯一價值,就是讓國家的存在對普通人沒有價值,讓普通人的人生沒有價值。無可否定,社會對於大大小小的各級當權者貪暴墮落的憤怒,大多數人出於恐懼,只會從“胡溫新政”到“習、李新政”在疑慮、期望中一再“無可奈何”的忍耐和等待……中國人民難道就真的是懦弱可欺嗎?

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中華民族面臨內憂外患紛至沓來的存亡危急之時,魯迅先生的《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 》一文中曾說:“中國人現在是在發展著'自欺力','自欺'也並非現在的新東西,現在只不過日見其明顯,籠罩了一切罷了。然而,在這籠罩之下,我們有並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國人在。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說到捨身求法,我們不妨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哪些規定: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第十三條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憲法不能停留在一紙空文,其生命在於實施,尤其是需要有人“捨身求法”的實踐。魯迅先生所說的“中國的脊梁”,如今同樣需要:2012年12月9日、丁家喜、孫含會、趙常青等發起“要求205名部級以上官員率先財產公示”活動,通過他們的努力,已徵集7000多公民聯署,兩會期間已將聯名建議書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 3月31日,袁冬、張寶成、侯欣、馬新立四君子在西單街頭拉條幅呼籲官員財產公示。 4月14號,王永紅先生在北京國貿SOHO再次舉牌呼籲中共205位新一屆官員首先公示財產。他們的行動,出於良知,伸張了正義,表達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呼聲!

義士們的行為,無疑觸痛了貪官污吏們的要害,是否會遭致濫用公權的打擊報復?我一直在替他們掛念和擔心。自3月31袁冬、張寶成、侯欣、馬新立等四位公民被刑拘以來(注:侯欣因突發心臟疾病獲准保外就醫,已於4月10日晚上從北京市999急救中心由其家人和律師接回家),4月15日晚王永紅先生被刑拘,17日孫含會被刑拘,4月18日丁家喜律師和趙常青先生被刑拘,所有涉嫌罪名均為“非法集會”。正如許志永先生所說的:“財產公示是體制不可觸碰的底線,誰要它公示,它就張牙舞爪跟誰急。除了這個,它還有更害怕的,那就是——自由、公義、愛。公安從王永紅、趙常青、丁家喜的家裡、車裡抄走了'公民'徽章、印有'自由、公義、愛'的文化衫和雨傘”。

但願,習近平先生的“權力入籠”要“實幹興邦”!而不是一個葉公好龍式的“皇帝新衣”來“空談誤國”,更不能是一個忽悠和殘害民眾的“引蛇出洞”之“陽謀”。正在發生的丁家喜、袁冬、馬新立、張寶成、王永紅、李蔚、孫含會、趙常青八義士的案件,到底是下面的政法暴力試探和挑戰習近平“權力入籠”?還是另有“密旨”有恃無恐、仗勢欺人?其結果是否能夠做到“讓民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習近平語)”,勢必成了“習、李新政”尤其是習近平“權力入籠”性質的首個驗證!

民權必須得到保障,權力(包括執政黨的所謂“領導權”)必須受到製衡,公平正義必須得到伸張,這就是我們最基本的、但仍要為之奮鬥不止的“中國夢”。為了這個福澤每一個中國公民及其子孫的中國夢,丁家喜、趙常青等八義士的案情進展,我們不但拭目以待、守望相助,還隨時準備前赴後繼!

2013年4月22日完稿於浙江杭州


【 民主中國首發 】 時間: 4/27/2013

法廣:眾律師為丁家喜、趙常青等”非法集會案“發聲:和平表達無罪


作者: 曹國星

2013年3月31日,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四人在北京西單廣場,表達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主張,他們有的展示橫幅,有的拍照。十來分鐘後,四人即被警察帶走。



4月15日,另一公民王永紅被拘;4月18日曾發起敦促部級以上官員率先公示財產的北京律師丁家喜和孫含會被警方帶走,家中電腦、手機及文化衫等被物品被查抄。另一公民趙常青家人收到警方的刑事拘留通知書。

至今,該案至少有8位公民因要求官員財產公示被刑事拘留,所涉罪名都是“非法集會”,他們也被網友們稱為“八君子”,連日來,引發了網絡上許多公共知識分子、律師、媒體人和網民的關注,海內外有許多聲音,呼籲官方依法辦事,應迅速釋放上述八人。

上述八人的家人為他們聘請了律師,律師們會見了部分在押的當事人。他們的結論是:當事人的行為,屬於單純而正當的言論表達,並不構成《刑法》第296條規定的非法集會罪。

今天(4月26日),上述八人的律師,共同發出了致正在偵辦該“非法集會”案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的律師信。

律師們依據中國現行法律,提出“和平表達無罪”,建議官方儘速撤銷丁家喜、趙常青等涉嫌非法集會罪一案。

首先,律師們認為,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四人在西單廣場,展示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橫幅,並進行拍照的行為,“只是單純的言論表達行為”。

這些行為,在行使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的言論自由,以及憲法第41條規定的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權、建議權,不屬於中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刑法》上非法集會意義上的集會行為。

根據律師們的分析,中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刑法》上的集會行為,是一種需要聚集大量人員參與,並可能與他人權利發生衝突或對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從而需向警方申報並由警方保障的集體活動。

雖然《集會遊行示威法》並未規定集會的人數標準,但像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等四個人,在西單廣場這種開闊的公共場所,展示橫幅並拍照,既不可能對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響,也不可能與他人權利發生衝突,顯然不屬於需向警方申請並由警方保障的集會活動。

其次, 當事人的行為並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根據中國刑法第296條規定:“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律師們認為,袁冬等人在西單廣場拉橫幅,並試圖拍照發布,表達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主張,只是在行使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批評權、建議權,顯然沒有破壞社會秩序,更不可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此外,就算袁冬等人的行為屬於集會行為,其中也不存在被警方命令解散而“拒不服從解散命令”的情形。警方並未首先向他們發出解散命令,並要求他們離開現場,而是直接對他們進行抓捕,恰恰是警方不合法的抓捕行為,引發了人們的圍觀。

律師們認為,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並有監督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權、建議權。如果政府極力壓制公民的言論自由以及公民的批評權、建議權,那隻能表明,政府根本不屑聽取民眾的真實意願,而這將會促使人們質疑政府本身的正當性。

此外,對呼籲財產公示的公民進行問罪,也必將對政府形象造成損害。因為它難免會使人們懷疑:政府官員是不是普遍腐敗?政府是不是在保護腐敗官員?如果政府官員大都是清正廉潔的,他們為什麼非但不願公開自己的財產,而且還要迫害呼籲財產公開的人?

呼籲政府官員公示財產,是言論自由的正當行使,公權力對這種正當行為的打壓,不但無法嚇阻人們的表達,反而會導致更多人質疑公權力的正當性。

最後,上述“八君子”的律師們提出,中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7條第1款和第9條第1款的規定,任由公安機關專斷地決定是否批准公民的集會申請,已經構成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剝奪,因而與憲法相抵觸。

如果立法機關一定要維持《集會遊行示威法》的上述規定,那就應該把憲法第35條的規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修改為“​​只有在得到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才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以避免人們因為真誠地相信憲法,而不幸地觸犯刑法。

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的作用,是保障公民可以共同表達自身的意願,特別是向政府共同表達一定的訴求。如果公民能否行使這些權利,完全取決於政府機構的專斷決定,那麼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只有旨在取悅政府的表達,才有可能得到批准;任何試圖批評政府的表達,都不可能得到批准。

律師們呼籲,公安機關或許不能以法律違憲為由拒不執行法律,但決不能變本加厲地濫用違憲的法律,肆意擴張對'集會'的解釋:把當事人非屬集會的行為,強行認定為集會。

根據中國《立法法》第78條的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而《集會遊行示威法》的規定,卻將憲法確立的公民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變為可任由政府機構隨意剝奪的東西,因而完全背離了憲法的文義和精神。

律師們認為,這種與憲法相抵觸的規定,不應具有法律規範的效力,並應盡快予以撤銷或修改。否則,憲法關於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就完全成了毫無價值的一紙空文。而丁家喜、趙常青、孫含會、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都是無罪的,應依法撤銷案件,盡快釋放。

律師們會見當事人中註意到,這些當事人都自信他們的行為,是“完全正當和合法的”;即便已經身陷囹圄,他們也沒有感到後悔。

律師們轉述這些身陷牢獄的人們的話,他們確實為連累家人而感到愧疚。不過,雖然這些當事人感到對不起、放心不下自己的家人,他們仍然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很有價值的。

對行使表達自由、伸張公民權利的人進行打壓,並不能讓人們因此而屈服。他們甚至會認為,為踐行信念、爭取自由而受難,不但不是一種懲罰,反而是一種榮耀。

正如其中有人所說:“有些事,律師們現在不去做,律師們的孩子以後也得做。”


【 RFI 】 時間: 4/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