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趙常青等被捕 王功權等抗議

非常憤慨,中央政府雖然也三令五申要整治腐敗,但沒有切實有效的措施。公民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完全正當,以拉條幅的形式表達聲音完全符合憲法確立的公民言論自由。財產公示喊了三十多年,至今不僅不公示財產,反而要給呼籲公示的公民定罪,公民反腐何罪之有?

當今世界絕大部分民主法治國家,政務官員財產公示早已是慣例,但是在中國,袁冬、丁家喜、孫含會、王永紅、趙常青等這些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公民卻被抓捕!難道這就是“中國夢”?

憲法第35條規定的公民自由表達權利不能由公權力恣意剝奪,我們強烈要求,立即釋放積極推動官員財產公示的公民袁冬、馬新立、張寶成、王永紅、李蔚、孫含會、丁家喜、趙常青!

許志永(法學博士)

笑蜀(媒體人)

王功權(企業家)

滕彪(法學博士)

劉衛國(律師)

付永剛(律師)

趙永林(律師)

周興遠(律師)

郭蓮輝(律師)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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