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趙常青:和平獎、拘留與68天軟禁



提到“軟禁”,我經歷的並不多,記憶中就是在“六四”二十週年的時候,西安市警方將我弄到秦嶺深山中的朱雀國家森林公園裡住了四、五天,此外便是一系列的與“軟禁”相對的“硬禁”的記憶了,如刑事拘留、逮捕、判刑、入獄乃至於多次的獄內禁閉了。但是這一次因為“和平獎”的原因,黨國機器在對我處分了八天行政拘留後,竟然又一口氣將我“軟禁”了68天,這實在是沒有想到的事情,下面我就將10月8日以來我與黨國之間的交往簡單的向讀者諸君介紹一下,看看我都經歷了哪些讓人感到可笑可嘆的“囧事”。

慶祝曉波獲獎與行政拘留

10月8日是年度“和平獎”宣布得主的日子。此前關於劉曉波是否應該得獎的問題在網上有些爭議,就我而言,當然是支持的,並曾經寫過一篇《為劉曉波辯護》的文章來談這個問題。 9月20號,在哈維爾、圖圖等國際知名人士再度致電諾委會要求把本年度和平獎頒給劉曉波的時候,我還協助國內友人聯絡了部分在京人士向諾委會發出了同樣的呼籲。因此我對10月8日這一天是關心的,我希望在這一天聽到好的消息。

很快10月8日這一天就來臨了,當天上午,我與胡石根、劉京生兩位老師陪同從貴州北上的廖雙元、吳玉琴夫婦一塊遊歷了30多年前的西單“民主牆”舊地,劉京生老師作為民主牆時期的直接參與者向我們講述了“民主牆”的具體位置及相關問題,之後我們又遊歷了天安門等地。午飯後,我告訴幾位師友說在舊鼓樓大街鳳凰竹餐吧可能會有一次“飯醉”活動,問他們是否有興趣參加,他們問活動內容與具體時間,我說是網友們準備在那裡聚餐等候有關劉曉波的消息——如果曉波得獎了,我們就慶祝一下;如果曉波沒有得獎,就搞一次常規“飯醉”活動,時間是下午5點左右。大家都表示有興趣參加,於是3點左右我們便乘車前往舊鼓樓大街。

我們到達鳳凰竹餐吧的時候已經下午四點,那裡只來了一位網友,但是我們發現該餐吧緊閉大門,上面張貼了一張紙條,說是“因為停電停止營業一天”,而在餐吧附近卻遊蕩著幾位形跡可疑的便衣,他們時而不時地望著我們。根據經驗,我們當然明白所謂“停止營業”是黨國機器做的手腳了,我們覺得有些頭痛。一會兒,王荔蕻大姐也來了,我們便商量該怎麼辦的問題,我當時說不讓我們在室內搞活動,我們可以在露天地搞活動,並問這附近哪裡有公園,一位網友說,這附近有地壇公園,我說:“那好,我們就去地壇公園吧”,王大姐等人也同意了並在推特上發了消息,於是我們便去了地壇公園東門外(胡石根老師因為片警數次電話催逼,不得已只好回去了),一些網友得知我們臨時改在地壇公園東門外聚會,也陸續趕來,其中有王荔蕻、許志永、劉京生、王國齊、阿爾、張永攀、吳淦、徐小路、天天、趙楓生以及來自貴州的廖雙元、吳玉琴夫婦等人,還有兩位外媒記者。

五點整,兩位美聯社記者通過自己收聽的廣播同時說出了“劉曉波”三個字,我們追問了一下,兩位記者肯定的回答說“劉曉波獲獎!”,而推特上也傳來了網友發布的同樣的消息,在場各位當然很激動,大家又是歡呼、又是擁抱,並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我在採訪中說:“劉曉波獲獎既是劉曉波的光榮,也是我們大家的光榮,既是挪威的光榮,​​也是中國的光榮;我們希望執政黨能夠以劉曉波獲獎為契機,團結朝野,開啟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大門,共同推動中國的民主進步!”

接著,我們都係上黃絲帶,並當街打出“慶祝劉曉波獲諾獎”的廣告牌,大家同聲高唱《國際歌》,我還帶領大家一塊呼喊了“民主萬歲!”、“自由萬歲!” 、“和平萬歲!”、“釋放曉波!”一類的口號,小路還舉著小喇叭在前面引領大家唱歌。當時正是下班時間,我們的慶祝活動引來了一些路人的圍觀,其中有些人還向我們打聽詳細情況並發出了同樣的歡呼。

就在我們興高采烈的搞慶祝活動的時候,大批警察趕來了,他們開始阻止我們的活動並因此與支持我們的觀眾發生衝突,其中有一位中年男性觀眾還和警察爭吵起來,他大聲抗議警察的攔阻活動,並表示對劉曉波的支持、對獲獎的支持。王大姐、許志永等人本著高度理性的原則,同意中止慶祝活動,大家決定前往附近的一家飯店“飯醉”去。

就在我們十多人去到飯店不到十分鐘,大概有四、五十位警察蜂擁到我們聚餐的大廳,他們看到王荔蕻大姐正在電腦上忙碌就來指責王大姐,王大姐與之理論,張永攀也站起來與他們大聲講理,結果那位身穿便衣的“領頭大哥”惱羞成怒,聲嘶力竭的大喊一聲“給我全部拿下!”,於是七八位警察就湧上前來,首先揪押著張永攀往外走去,其他警察則以兩個夾一個的方式將我們帶出飯店。街邊早已停滿了警車,我們被“請”到車上。在車上,我掏出手機向胡石根與范亞峰通報了我們被警察包圍上車的情況。一會兒我和同車的許志永又被喝令下車上到另外一輛車上,不久這輛車就把我們拉到了東直門派出所,我和許志永被分開在不同的房子接受審訊。

在審訊中,我坦率承認在鳳凰竹餐吧被迫停止營業後,改在地壇公園東門外搞慶祝活動是我的主意,並帶領大家喊了口號等,我說我願意承擔搞這次慶祝活動的責任,但是應該把大家釋放了,他們把我們折騰了大半夜,到10月9日凌晨4點左右,他們安排了兩個小年輕看管我們便各自回去睡覺了。

我由於困倦便伏在桌子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大概早晨八、九點了,兩位中年人來看管我們,卻沒有人來管我們的早餐,我們餓到中午一點的時候還沒有人來管飯,我感到飢腸轆轆,便掏出錢給其中一位看守說,能否幫我們買點飯,那位看守倒挺好的,說可以,於是我便讓他買來兩份盒飯,其中一盒拿給斜對面房間的許志永。飯後,看管放鬆,我和志永有了一些簡單的交流,我們從看守那裡了解到東直門派出所就關了我們兩個人。在閒談中志永還問我身上有錢沒有,我說不多,他便給了我500元錢以備急用。

下午我沒事,大概五點的時候,許志永也讓看守買來兩份盒飯,並將其中的一份盒飯送給我,許說自己不太餓,還將自己的盒飯給我撥了些。飯後不一會,許志永被叫到我對面的房間談話,我聽到志永大聲與警察爭吵,表示願意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後果,希望不要連累別人。談話結束出來後,我問志永處理結果,志永說警方給了他一個行政警告處分。一會兒,我也被叫去對面的房間談話,結果說我非法集會、擾亂社會秩序,宣布給我行政拘留八天的處分。

出房間後,我向志永通報了警方對我的處理決定,志永讓我別急,說會去拘留所看我的,我說我已久經沙場,此乃小菜一碟,勿須掛懷。末了,志永說:“我只留下打車錢,這裡還有300塊錢,你也拿上,裡邊用得上。”我也沒有客氣,就又收下了這300元錢。之後不久,志永​​就被釋放了。

大概晚上九點半左右,我被請上警車,押送警察去到東城分局辦了個什麼手續,便開著車往位於昌平某地的拘留所駛去,經過一系列的檢查並換上囚服後,我被送到二樓的一間囚室,裡面燈光昏暗,兩排通舖已經睡了十多位因為醉酒駕車、發帖招嫖或聚眾賭博的人員……這是我第二次在北京被關進籠子,上一次被關是在1989年,地點則是秦城監獄。

我在拘留所呆了八天,這期間在放風時還看到因為同樣原因被拘留的王荔蕻大姐及吳淦兄弟,他們二人精神狀態都很好,其中吳淦兄弟於10月16號晚間被釋放,後來聽說他被福建警方接回,不知他現在情況如何,甚念!而王荔蕻大姐被釋放後聽說一直被有關方面軟禁到現在,真是過分呀!

在被拘留期間,聽說許志永、陳天石、孟元昕及劉沙沙等人還去到拘留所為我送衣服(沒送進去),我心裡很感動——同志們,謝謝啦!

被飛回西安

10月17號應該是釋放我的日子,因此我那天晚上也睡得很香,但就在我還在呼呼大睡的時候,我被看守警察叫醒,我說乾什麼,看守說“收拾東西”,我看了看牆上的掛鐘,才凌晨四點半,窗外的天空還黑乎乎的,我說:“這麼早就走呀,外面連公交車都沒有!”看守卻催著我收拾東西,我有些嘀咕,也只能是穿好衣服跟著看守出了監舍。

來到一樓大廳後,大廳聚了十多位警察,讓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看到了一張比較熟悉的面孔,那是來自老家山陽縣的國保大隊大隊長,我頓時明白了,我要被接回老家。在辦完了出所手續後,我穿上自己的衣服跟隨他們四個(其中兩個是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上了車。車啟動後在依稀微明的晨光裡徑直駛向首都國際機場,由於我沒有身份證,北京市局的警察又與機場公安分局取得聯繫為我辦理了一張臨時身份證明,這樣我才在兩位老家警察的陪同下登上了從北京開往西安的飛機。

坦率的說,這是我第一次坐飛機(本來去年4月13號,張輝先生要我與他一塊去福建馬尾圍觀三網友開庭案,並為我訂購了去福州的機票,結果由於身份證遺失而被從機場擋​​回),我沒有想到自己人生行程中的第一次飛行是以這樣的方式進行的,心中雖有萬千感慨卻是無從說起……

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下飛機後,徑直上了停留在機場分局門口的警車,到下午一點左右,終於回到老家山陽。警方安排我到一家賓館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有關方面組織了有鎮領導及村幹部在內的一些人向我做了談話,意思是北京現在很敏感,希望我留在老家​​生活並隨時向他們報告我的情況,還說希望我轉移人生的重心,將精力轉移到家庭建設和經濟建設方面來,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幫助老家發展經濟……談話結束後,我便回到老家呆了兩天,之後我便去到西安拜會了一些老朋友。 10月22日晚上我便乘上了由西安開往北京的232次列車。

再次被飛回西安

我是10月23號上午十點到達北京西站的,十二點到達我所居住的天通苑,然後電話告知了北京的一些朋友,準備晚上湊到一塊聊聊天,沒想到,下午三點左右,我的房間便來了四位便衣,他們自稱是北京市局的,接著向我宣讀了三條“命令”:

第一,不能離開自己的房間,吃飯問題他們幫助解決;

第二,不能讓別人到我這裡來;

第三,不能外出,若確實有事外出,他們將全程陪同。

我問他們這種情況要持續到什麼時候,他們說“等候通知!”然後他們便下樓了,我從窗戶​​向下看了一下,只見樓門前停了一輛車,他們進了車子便不動了,我想自己也被他們“站崗了!”

糟糕的是,一會兒房東來了,逼著我退房——我是8月12號住進該房子的,當時與房東簽訂了一年的合同,我預交了三個月的房租並一個月的押金,按照合同的約定,第二季度的房租應該提前一個月,也就是10月12日應該預交下一個季度的房租,當時房東還告訴我,以後繳納房租如果經濟一時緊張,晚交幾天也是可以的。但是10月9號我就被拘留了,沒辦法如期繳納房租,按理房東應該不會計較的,只要再將房租補上就行,但10月23號,房東非常生硬,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以我遲交房租10天為由,限令我24小時之內搬出房子,而且還不退還我的押金,我明知這背後有警方施壓的原因,卻也只能是乾生氣,這時警察來到房子,以“好人”的樣子讓房東退給我500元錢,讓我另外找房子,但時間仍然限令在24小時之內。沒辦法,我只好認“倒霉”,答應第二天晚上八點前退出房子。

這事情交涉完畢後,我便電話與幾位教會裡的弟兄聯繫,他們答應第二天幫我出去找房子。一會兒,一個年輕點的警察為我送來了一份盒飯,我由於生悶氣吃了幾口便剩下了。然後我準備下樓轉轉,但剛出門口,就被兩位坐在樓梯台階上的年輕警察擋住了,他們不讓我下樓,說這是上面的命令,我不想為難他們,就退到房間裡,想到他們坐在冰冷的水泥台階上值班,我又動了惻隱之心,便回到房子,將自己房間裡的唯一一把椅子端出去讓他們換著坐……

第二天(10月24日)早晨我還在睡夢中的時候,突然被敲門聲驚醒,開門一看,又是一隊警察魚貫而入,最讓我吃驚的是進到房子來的人裡竟然有兩位來自陝西老家的警察,看到這一陣勢,我想他們的速度和效率太驚人了,老家的警察對我說:“快收拾東西跟我們回!”我知道抗拒也沒用,也就只好匆匆忙忙的收拾了幾件衣物跟他們下了樓——天色跟10月17號早晨的情況一樣——在依稀微明中,北京市局的兩位便衣開車將我們再次送往首都機場,大概8點半左右,我們一行三人乘上了前往西安的航班,100分鐘的飛行後,我們到達咸陽機場,接著乘警車直奔山陽。

68天的軟禁

10月24日下午2點左右到達商洛市山陽縣,入住一家商務酒店後,便開始了68天的軟禁生活。

為了防止我再次“不辭而別”,有關方面成立了一個專門監護小組(組長由一位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法委書記和一位副局長擔任)來執行“上面”的意圖。每天有兩位工作人員與我同吃同住同生活……坦率的說,我與這些基層工作人員是相互尊重的,時間長了,“混”熟了,他們也能帶我出去轉轉。山陽縣城背後靠的是蒼龍山,山上蒼松翠柏、幽木森森,很是漂亮,現在已經開闢為森林公園。我和工作人員去蒼龍山散步的次數很多,大家登山時的興致都很高並間或說笑。有幾次他們下到鄉鎮去辦公也把我帶上,我也乘機對農村的一些具體情況作了一些感性的了解,雖然農村還是很貧困的,但執政黨在農村執行的一些民生政策(如免除農業稅、種地補貼、合作醫療等等)還是得到了村民的肯定。

軟禁期間,他們還為我送來一些書,主要是中共中央宣傳部編寫的一些洗腦教材如《六個“為什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等等。就其內容而言,無非是在宣揚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宣揚四項基本原則的重要性,當然對多黨制的批判、對分權制衡的批判也是書中喋喋不休的內容,這裡就不細說了。除此之外,我還買了一些書看,如有關歷史、詩詞一類的書籍,有時候也和他們打打牌、下下象棋。

酒店裡的電視比較高檔,數字化電視,能夠搜索、點播,快進快退,由於禁止我上網,所以這一段時間我點看了很多經典電影如《甘地傳》《黑鬱金香》、《茜茜公主》,也看了一些電視節目如江蘇台的《非誠勿擾》、上海台的“周立波秀”等等,當然更多的時間是在瀏覽新聞,對於前不久發生的延坪島危機我很關注,希望美國派來的三艘航母群不只是做做樣子的,希望韓國能夠借助國際力量早日實現朝鮮半島的民主和統一;同時,對於浙江樂清發生的上訪村長蹊蹺死亡事件感到很揪心,希望浙江省政府能夠儘早及時的查明真相,給關注這一事件的廣大村民和網友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當然,我的內心也很焦躁,12月8號上午陝西省公安廳來了四五個人到我入住的房間,由於其中的負責人在2002年督辦過我的案件,這一次的“相會”算是“故鄉遇故交”了,我很嚴肅的向這位負責人及其同事從下述三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批評和“抗議”:

我說現在這樣長時間的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沒有任何“軟禁”條款的規定,同時早在1999年的九屆人大二次會議就已經把“以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國家最高大法,2004年,國家還將“尊重和保護人權”寫入憲法,但現在將我以如此的方式“看管”起來,又怎樣去建設法治國家,又怎樣去“保護人權”呢?這不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非法侵犯又是什麼? !

從地方政府的角度講,我說我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有關方面將我交給地方政府看管,擠占了地方政府的有限資源,使我成了地方政府的一個“包袱”,我認為這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按照司法管轄權,所有案件都應該由事發地的司法部門來處理,我說若干年來我幾乎沒有在山陽縣生活過,更沒有在山陽和商洛做過任何對不起法律和良知的事情,幹嘛要把我送回山陽憑空增加地方政府的“負擔”?

從我個人的生活角度講,我現在靠打工為生,國家和政府在我面前幾乎是一毛不拔的鐵公雞,現在把我圈在這裡,你們都有工資、衣食無憂,我現在無法打工掙錢又該怎樣打發未來的生活?由此可見,你們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還是趕緊歸還我的自由吧。

這位負責人有些尷尬,只好說,我們以後再專門抽時間跟你談這些道理,今天只是來看看你,希望你在這一段時間能夠通過休息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前半生,希望你能夠清醒回頭將未來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你的家庭建設和經濟建設上,之後他們便走了。

我當時猜想,12月10號(既是國際人權日,又是和平獎頒獎日)快到了,省廳來人可能是為了提醒地方政府更好的看管我,不要讓我在“人權日”弄出什麼讓他們難堪的事情來。

12月10號一大早,四位工作人員帶上我乘車前往“天竺山國家森林公園”遊玩了。其實對於天竺山我並不陌生,我很早就知道天竺山是全商洛最高的山,我上初中時的母校就坐落在天竺山下,很遺憾,當年一直不曾上過天竺山。誰知幾十年後的2008年,天竺山已經升格為“國家級森林公園”——現在在“世界人權日”這一天,我“有幸”被政府工作人員“陪同”遊覽天竺山,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託他們的福,我還在天竺山頂照了一些照片。

大概在12月21號下午,“自由亞洲電台”對我做了一個簡單的採訪,結果第二天,上面就下來人將我的手機沒收了,說我接受采訪給他們惹了麻煩,為了保險期間,他們要“替我將手機保管幾天”……直到12月31日解除我的軟禁狀態後才將我的手機歸還給我。

12月31日下午,“上面”下來了兩個人在酒店對我做了一個簡單談話,他們說,今天你可以自由了,希望你不要到北京去,同時也希望你確實意識到我們是為了你好,希望你今後轉換思維方式,多搞經濟建設,早日成個家,早日過上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談話完畢,他們說,你將東西收拾一下就可以走了。剛好我們縣的警方要到西安辦事,他們就順路又把我送到了西安……

未完的話

68天的軟禁生活就這樣結束了,最近兩天了解到自從10月8日後,當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大面積的“軟禁”活動,張祖樺、劉霞、胡石根、范亞峰、王荔蕻以及剛出獄不久的秦永敏等知名民主人士都遭到了長時間的軟禁,滕彪等人甚至還遭遇到嚴重的暴力威脅,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行為,是對廣大公民基本人權的蔑視和侵犯!前不久,溫家寶先生做客中國廣播網時再次談到人民“尊嚴”問題,我希望執政黨和政府能夠早日意識到我國人權問題的嚴重性,早日啟動政治體制改革,以實際行動保障人權和人民尊嚴,以實際行動建設民主法治國家,以實際行動建設文明和諧社會!

2011-1-2於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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