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趙常青:駁李澤厚論“革命”!

“五年看改,十年看埋”——歷史學家章立凡先生已發出了這樣的警告。對於執政黨來說,是“改”還是“埋”,我認為還有機會主動選擇,但能夠主動選擇的時間確實不多了,民間抗議已呈“星火燎原”之勢。胡氏中央不願選擇政改,一味高壓“維穩”,能拖就拖,得過且過。那麼,最後政改的機會就只能在中共十八大之後的五年裡——是“生”還是“死”,是“改”還是“埋”,普天之下,拭目以待……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與中國民主轉型”徵文


開門見山,​​本人寫這篇小文章的主要目的在於揭示李澤厚的扭曲“革命”觀;如何正確理解“革命”的正義屬性?以及民間的“革命壓迫權”對於當代中國民主轉型的偉大意義。

一、李澤厚的錯誤“革命”觀

李澤厚認為自己是參加“革命”出身的,早在學生時代就在湖南“冒著生命危險”參加學生運​​動,他在《告別辛亥革命》一文中說道:“在軍警林立戒備森嚴中,我曾經把鞋底納起來,裡面夾著的是油印的毛澤東的文告。萬一被人懷疑抓起來,命都可能保不住了。所以我曾經對我的學生說,不怕死有什麼了不起,我就不怕死。 ”由此可見,學生時代的李澤厚還是很有一番“革命”熱情的。

那麼李澤厚是什麼時候開始產生對“革命”的動搖並逐漸發展到對“革命”的反感和“告別”呢?

李澤厚認為自己對“革命”的反感始於“文化大革命”,他說:“文革的時候我對革命的信念徹底動搖了,我發現文革不就是法國大革命嗎……於是開始了對革命的懷疑” 。

毫無疑問,李澤厚對文化大革命的懷疑和否定是完全正確的,文化大革命雖然從表面上看帶有尋求所謂“理想社會”(一大二公)的性質,但從本質上看是獨裁者為鞏固權力地位而發動的新一輪政治迫害運動。它給社會帶來的是長期的動亂和浩劫,給人民帶來的是貧窮愚昧以及彼此之間的懷疑、傷害乃至於大量的冤獄,因此,這樣的“革命”是一次完全的偽革命,正如朝鮮這樣的國家自我冠名“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一樣,實際上不僅沒有“民主”、沒有“共和”,反而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專制獨裁政權。同樣的,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也不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它打著“革命”的旗號,不是為了反抗壓迫和暴政,而是為了更多的壓迫、更大的獨​​裁,因此,中國的文革確實是一場浩劫性的社會動亂。

但李澤厚顯然將“文化大革命”當作一場真正的“革命”了,他一看,“革命”原來就是這樣呀? “為什麼就一定是好的,就是正確的呢?”聯想到法國大革命後期的滾滾人頭,聯想到辛亥革命之後的軍閥林立、群雄混戰,於是,他就一腳踢翻所有的“革命”,大講特講對“革命”的“告別”、再“告別”了。那麼,真正的“革命”是不是就是李澤厚所理解的類似於“文化大革命”這樣的“革命”呢?答案顯然不是。

在中國古代語言系統中,“革命”是具有天賦的正義性的。在中華文明的經典源頭《周易.革卦》中對“革命”曾有這樣的溢美:“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在這裡,“革命”意味著重大變革,“革”就是“去掉”、“替換”的意思,所謂“革命”就是去掉舊政權、換上新政權。 “革故鼎新”也是這個意思,“革”卦的下一卦就是“鼎”卦,“革”過舊“命”之後,就要建立起一套新的製度、法規並鑄“鼎”昭告天下。為了說明“革命”的合理性,《周易》分別從自然四季的演變與湯武革命的“順天應人”來證明“革命”的偉大意義的——“革之時大矣哉!”

天演四時就不說了,從“人事”社會角度講,李澤厚應該注意的是湯武作為夏朝老百姓,為什麼要去高舉“革命”大旗,領頭造反?這個原因,初中生都知道,那就是夏朝的末代頭子夏桀身登大寶之後,不僅荒淫無度,而且橫徵暴斂,導致民不聊生、民怨四起——既犯“天怒”,更致“人怨”,一個不能帶給人民安居樂業的政權顯然是必須去除革掉的,也因此,湯武才領頭造反,對夏氏暴政集團執行“革命”權利,並得到了廣大民眾的四起響應。當中國古典文明將“湯武革命”提上“順天應人”的高度,並盛讚“革命”的偉大意義(“革之時大矣哉!”)時,實際上已經賦予“人民革命”以“天賦人權”的高度,這也就是說,反抗壓迫、反抗暴政的“革命”行動是人民的天賦權利,跟偉大的自然法則一樣,是不需要用邏輯去證明的。從這個角度講,中國古代的每​​一次人民起義都是一次反抗壓迫、反抗暴政的正義革命!

回過頭來再看李澤厚所唾棄的法國大革命是否具有“順天應人”的正義性呢?答案是肯定的。 1789年之所以能夠發生攻占巴士底獄的法國大革命,其根本原因首先在於法國社會的嚴重等級劃分。僧侶貴族階級揮霍無度、生活糜爛,但卻控制著國家政權;“三級會議”長期不開;身處第三等級的廣大平民生活艱難還要全部承擔來自王室的高額稅負。當路易十六因為財政危機而要再度增加第三等級的負擔時,已經看到英國革命、美國革命美好結果的法國人民再也不能容忍路易王朝的欺壓盤剝,終於掀起了一場偉大的人民革命運動,並在革命過程中將專制頭子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與此同時,由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部偉大的《人權宣言》(全稱是《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指出“無視、遺忘或蔑視人權是公眾不幸和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宣布“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於保護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不從別的角度考察,僅從《人權宣言》對於人類文明的貢獻而言,法國大革命也具有偉大的世界性意義。而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談到“法國大革命”的意義時說道:“這場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毀若干世紀以來絕對統治歐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稱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簡單、以人人地位平等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秩序。”可見,這場革命具有不容懷疑的歷史正義性。李澤厚喜歡講“啟蒙”、喜歡做“青年導師”,卻看不到《人權宣言》,看不到自由、人權對於人的意義,還“啟蒙”什麼呢?難道伏爾泰、盧梭等人是靠整天說什麼“經濟發展”、“吃飯哲學”才戴上“啟蒙大師”的桂冠的嗎? !

至於被李澤厚同樣一棍子打死的中國辛亥革命的正義性我已另文論述(見拙作《駁李澤厚論辛亥革命》),這裡就不重複了。

當然,法國大革命後期的雅各賓派恐怖專政,中國辛亥革命結束後的軍閥混戰、武裝割據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這並非人民革命的必然邏輯結果。英國革命也曾經歷過“砍頭”的階段(查理一世就被送上斷頭台),美國革命更是經過八年浴血抗戰。當杰斐遜們推出反抗大不列顛王室暴政、反抗英王壓迫的《獨立宣言》的時候,同樣不能保證獨立戰爭一定會沿著健康的方向前進。喜劇在於上帝讓具有深刻民主共和思想的華盛頓們掌握了革命主導權,最終美國革命花開萬里、果累雲天。

當李澤厚家將法國大革命、辛亥革命等同於“文化大革命”時,他顯然對什麼才是真正的“革命”沒有弄清楚,他所理解的“革命”就是無政府狀態下的殺人,就是各種野蠻和恐怖——李在《告別辛亥革命》一文中質問說:“現在革命怎麼'革'法?上山打游擊、城市大暴動,還是哄搶企業家的財產?”這種“革命”觀顯然是非常錯誤的,至少是非常片面的。那麼如何正確解析“革命”的內涵呢?這是本文要談的第二個問題——

二、正確的“革命”觀

所謂“革命”,廣義的講,一切反抗暴政、反抗壓迫的行動都可以稱之為“革命”。譬如說,荊軻刺秦、楊佳襲警從某種意義上講都是一種反抗暴政、反抗壓迫的“革命”行為,狹義的講,“革命”是指人民群體反抗暴政、反抗政府壓迫的行為。 “革命”的前提必須是政府製造了長期的壓迫和暴政;從參與人數上講,“革命”具有群體性特徵;從目標指向而言,“革命”是指向壓迫性政權的;從行為目的上講是要通過“反抗”行為去除舊政權、建立新政權,實現人的解放、自由和幸福。

為什麼反抗政府暴政、反抗壓迫具有天然合理性?原因正在於人們組織政府並不是為了給自己尋找一個至高無上的壓迫者。人們組織政府有公共需要、公共服務的原因,但最核心的目的是保障自己的利益和人權不受侵犯,並在此基礎上謀求人民利益最大化。如果一個政府不但脫離了保障人權並造福人民的目的,還反過來成為人民的壓迫者和剝削者時,人民的反抗便具有革命正義性,這既是美國《獨立宣言》宣布的政治法則,也是法國《人權宣言》宣布的人權法則。 “革命權”是一種天賦人權,它是人民捍衛自身基本人權的最後保障,只有當政府看到人民“革命權”的時候,它才會將自己的爪子放在人民可以忍受的範圍內。當一個政府看不到人民的革命權而橫徵暴斂、為所欲為的時候,“革命”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必會出現“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的偉大景觀。

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人民革命雖然具有天然合理性,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時空條件下,人們所採取的革命手段、革命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

在古代社會,由於文化落後,人們的權利意識也很淡薄,對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也沒有多少清晰地概念,只是從一種籠統的、樸素的公平正義和平等觀念出發,才會掀起反抗暴政、反抗壓迫的人民革命。如大澤鄉起義者陳勝發出的口號是“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後來幾個朝代的農民起義也大體逃不過“等貴賤、均貧富”、“均田免糧”、“ 有飯同食、有錢同使”一類的訴求,一旦“革命”造反成功,複製的也不過是“似曾相識燕歸來”的前朝政權。這種冷兵器時代的“人民革命”基本上是以非常激烈的暴力手段來完成的,一旦​​發生反抗壓迫的人民起義,基本上都要經歷長時間的殊死較量,戰爭、流血、屠殺、死人,幾乎成為難以避免的“革命”副產品,“伏尸百萬、流血千里”也常常並不誇張。中國人在從夏代到清代的無數次人民革命基本上都遵循了這一模式。可以說,在古代社會,“革命”的特徵就是李澤厚所說的野蠻殺戮狀態(叢林狀態)。但需要強調的是這種殺戮是政府壓迫的結果,而不是人民抗議的結果,應該承擔責任的是專制政府,而不是進行武裝反抗的人民——無論人民反抗暴政後建立了什麼樣的新政權,都不能否定和剝奪人民的革命權,否則,古今中外的所有歷史都將陷入荒謬絕倫的邏輯陷阱。

到了近代,由於社會契約論、天賦人權論和人民主權論的影響,雖然絕大多數國家的民主革命仍然表現為暴力,表現為“武器的批判”,如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以及中國的辛亥革命,但“革命”完成後所建立的新型政權卻漸次有了民主、法治與憲政的內容。完全專制獨裁的帝王制政權越來越少,自由、人權與國民幸福成為一切民主政權莊嚴承諾的歷史責任。而且由於民主選舉、分權制衡的國家“遊戲規則”,使得所有的民主憲政國家不會出現政府與人民間的長期矛盾積累,一切矛盾都會因為良性制度而真正“消滅在萌芽狀態”。不僅人民的基本人權得到國家與政府的有效保障,而且整個社會的和諧程度、文明程度與福利水平都比較理想的實現了人民組織國家、成立政府的根本目的。因此近代民主革命不僅賦予了“革命動機”以正義性,而且也賦予了“革命結果”的良善性和完美性,只是在革命手段和革命方式上還伴有無法免除的暴力血腥性。當李澤厚譴責法國大革命、辛亥革命的暴力、血腥與混亂時,一定要看到這些革命的正當性理由以及通過“革命”所取得的豐碩成果,如果“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勢必會出現“因噎廢食”的“反革命”邏輯。

當歷史推進到二十世紀後半期的時候,因為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廣泛影響性,在一切非民主國家裡發生的“革命”又有了新的外觀和內容。如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東歐、蘇聯乃至南非的民主革命或半民主革命在轉型過程中基本上沒有發生大的流血(羅馬尼亞除外)尤其是發生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天鵝絨革命”竟然連一片政府大樓的玻璃都沒有打爛過。但從新生政權的性質上講,蘇聯東歐國家的政權大多完成了從極權主義專制政權向民主或半民主的政權過渡,從革命成果的角度講,一點也不亞於英法美等國暴力革命所取得的成果。所以,當李澤厚質問說“現在革命怎麼'革'法?上山打游擊、城市大暴動,還是哄搶企業家的財產?”,他的“革命”手段還是毛式革命乃至於古代革命手法,前述“天鵝絨革命”不需要“上山打游擊”、不需要“城市大暴動”、也不需要“哄搶企業家的財產”,同樣完成了對舊政權的替代,完成了“革故鼎新”這一“革命”動作,而且同樣“順天應人”——這種“不戰而屈人之兵”、不戰而完成民主轉型的“天鵝絨式革命”,自然應該成為當代中國民主轉型的首要選擇。但問題在於——當代中國的民主轉型能夠走上這條美好的捷徑嗎?

三、民間“革命壓迫權”對於當代中國民主轉型的重要意義

我曾經在相關文章中分析過,改良(改革)的主導權在統治集團及其核心人物的掌控中,任何政治改革和社會改革,發生的前提主要在於統治集團及其領袖人物有這方面的認知和需要,統治集團及其領袖人物如果缺乏這方面的認知和需要,改革就很難發生(見拙作《駁李澤厚論“改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蘇聯、東歐及南非等國的民主轉型之所以以“和平革命”的方式發生,決定性原因正在於這些國家的統治集團及其核心領袖接受了民主人權大潮的心靈洗禮,尤其是超級大國領袖——蘇聯共產黨總書記戈爾巴喬夫先生的思想轉變。

戈爾巴喬夫在1985年上台不久就提出了“改革與新思維”的理論,在國際外交上放棄勃列日涅夫時代的對抗思維,強調“核時代”的和平共處,強調“人類共同利益高於一切”。更重要的是,在內政問題上,戈爾巴喬夫看到了蘇式官僚社會主義的巨大弊病,認為傳統的蘇式社會主義是沒有民主人道可言的,所以他強調蘇聯必須改革,建設“民主、人道的社會主義”,並從“公開性”、“透明度”出發,給社會輿論鬆綁。在國際民主力量、黨內民主力量的支持下,甚至在中國六四屠殺的反向力量作用下,戈爾巴喬夫成功的推動了偉大的蘇聯變革。儘管變革後的獨聯體國家還不同程度的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戈爾巴喬夫所主導的和平改革是二十世紀以至於整個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變革之一—他必將贏得正義人類的永久尊敬!

因為戈爾巴喬夫和蘇聯的鬆綁,整個東歐執政集團,除個別人物外紛紛轉向,甚至爭先恐後地推動本國完成民主轉型大合唱。南非也一樣,正是在蘇東劇變的民主大潮中,白人政權領袖德.克勒克順勢而為,主動推動南非的種族和解與民主轉型。中國台灣在八十年代中後期的民主改革同樣遵循了執政集團及其領袖人物主導改革的規律,這些“和平”改革大多完成了對原來壓迫政權的民主改造,不用流很多血、不用死很多人——甚至不用流血死人就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務。

但是,我想提醒李澤厚先生的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除了蘇聯等個別國家幾乎是完全的統治集團內部精英的自覺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無一例外的面臨著來自民間的“革命”壓迫形勢。如在波蘭有瓦文薩等人領導的團結工會在不斷衝擊著共產黨政權,在捷克斯洛伐克有哈維爾等人領導的“七七憲章”運動,在南非有曼德拉等人領導的“非國大”運動,在中國台灣地區則有民進黨人領導的民間民主運動。儘管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民間民主運動領袖都毫無例外的被執政當局逮捕入獄,但民間力量的持續抗爭和群體抗爭,遊行、示威、集會規模的不斷擴大則對各執政集團產生了強烈的革命壓迫感,羅馬尼亞“愛國陣線”對齊奧塞斯庫的槍斃也加強了鄰國執政集團的危機感,正因此,民間力量的各樣抗爭對於東歐、​​南非、台灣等地的民主轉型也具有不可忽視的“革命性”意義!

這種民間的“革命壓迫權”在今年春天以來的北非、中東茉莉花革命浪潮中所起的作用尤其重要、尤其明顯。無論突尼斯、埃及還是利比亞、也門等國,如果沒有發自民間的強大革命壓迫態勢,如果沒有民間持續不斷的大規模抗爭,本阿里既不會逃竄、穆巴拉克也難以下台,利比亞的變局就更難發生,但正因為這些遭遇暴政壓迫的中下層力量保持了持續發展的革命壓迫態勢,突尼斯、埃及上層統治集團發生裂變,才導致變革中朝野雙方付出的代價都很小——至於卡扎菲願意“抱著榆木腦袋”頑固對抗到底,上帝也只好打發他到地獄裡去接受懲罰了。

對於當代中國民主轉型事業來說,也必須從轉型戰略的高度來認識民間革命壓迫權問題。和蘇聯東歐國家的民主革命一樣,當代中國民主運動絕不是李澤厚所倡導的點滴改良,也沒有遵循他所提供的經濟發展—個人自由—社會正義—政治民主這條路徑。相反,當代中國民主運動從1979年開始就鮮豔的亮出了民主大旗,“第五個現代化”區別於執政黨“四個現代化”的最要害問題是要解決國家政治生活的專制、獨裁和壓迫問題,“民主化”是當代中國民主運動的最高目標。儘管民間訴求與執政黨統治集團的核心領袖沒有達成意見共識,鄧小平還脅裹統治集團不僅推倒了民主牆,還數次清洗黨內開明派,並以規模化屠殺的方式鎮壓了學生民主運動。但八九之後,但來自民間的“經濟市場化”訴求還是被當局提上了議事日程。與此同時,九十年代的民間吶喊和多次政治結社嘗試也從客觀上推動了執政黨和中央政府簽署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並先後將“以法治國”、“保障人權”納入國家最高大法,這一切既離不開民間社會的民主壓迫,也離不開執政黨領袖集團的局部妥協,可以看作是中國民主運動的階段性微小成果。

但問題在於當執政黨在經濟領域推行市場化改革時,在政治領域繼續強化威權主義寡頭統治,這導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扭曲成為權貴資本主義改革,掌勺者不僅私分大鍋飯、私佔大鍋飯,而且通過政治壟斷先後完成對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各種優質資源的瓜分和搶劫,缺少分權、監督和製約的各級官府及依附於它們的金融地產財團,在本世紀的前十年合謀上演了一部部飽含著人民血淚的財富掠奪大戲,政治壓迫、經濟掠奪、道德淪喪及官場的腐敗和潰爛已經發展到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

更嚴重的問題還在於來自於體制內的改革已經因利益格局的變化而裹足不前了。 1992年開始的市場化改革,經過近二十年的所謂“財富重組”,使得執政黨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僚成為這場改革的最大受益群體——在政治上他們擁有大權,在經濟上他們擁有大款,已經盡享榮華富貴,如果進行改革就必須觸動他們的既得利益,也正因此,跛腿鴨式的中國改革因缺乏上層利益驅動而裹足泥潭——誠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到2008年,改革就已經死亡,中國社會進入到一個權貴集團為維護天量既得利益而依靠國家機器來進行“強力維穩”的時期。

改革死了,“維穩”來了,是否意味著中國民主轉型事業跟著完蛋呢?不,答案完全是相反的。如果說90年代之前的中國民主運動基本上還是少數公民在純粹政治層面上與執政黨進行艱苦博弈,因而也缺乏一般性的群眾基礎的話,那麼,到了本世紀初,因權貴集團各種剝壓而蓬勃興起的群體性維權運動則為2010年代的中國民主轉型事業提供了盛況空前的群眾基礎,這當然不是李澤厚們“啟蒙”的功勞,而是權貴集團與民爭利的結果——通過政府暴力而強行開路的權貴“圈地”運動最直接的威脅到普通民眾的現實利益和基本生存,為了捍衛自己的合法財產,各地人民從早期的個體抗爭漸漸演變到此起彼伏的群體性抗爭。除過土地、房屋維權事件外,各地還有大量的因遭遇冤案、遭遇不公正、遭遇各種欺壓而引發的群體上訪、群體圍觀事件,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隴南事件、宜黃事件、馬尾三網友事件,錢云會事件、陳光誠事件、艾未未事件以及前不久發生的烏坎維權事件,所有這些群體性抗爭運動和“圍觀”運動都是當代中國民主運動最富有力量的表現形式——無論是抗爭人群、上訪人群還是“圍觀”人群都毫無例外的成為中國民主轉型事業的美好祝福!

當年共產黨搞“革命”時不僅開闢了“第一戰線”,還開闢了“第二戰線”。所謂“第一戰線”就是李澤厚所說的“上山打游擊”,就是“你死我活”的軍事較量。所謂“第二戰線”就是在國統區開展學生民主運動、工人罷工、商人罷市等群眾性民主運動。這也就是說共產黨當年是把國統區的學生群眾運動納入“革命”範疇的,而李澤厚所說自己的“參加革命”​​出身,也正是參加學生民主運動出身,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李澤厚後來對“革命”的曲解就是一種完全的錯誤,不僅1940年代的群眾抗議運動具有革命性的內涵,而且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天鵝絨”革命,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中的“顏色革命”、“茉莉花革命”也同樣是以學生群眾的群體抗爭為主要特徵的,但它同樣被世界稱之為“革命”,因為學生群眾的鬥爭指向就是要“革”去舊政權,組建新的民主政權。

以此類推,當代中國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各類群體性事件,包括房屋維權、土地維權、群體上訪、群體圍觀等等也可以看作是成長中的群眾性“革命”運動。這些群體性維權運動有些還處在自發的就事論事階段,但有一些群體性事件則已經從利益保護的自發階段上升到講政治、講民主、講人權的高度。如馬尾4.16圍觀事件,眾網友一方面在為遊精佑、範艷瓊、吳華英等人呼籲公平正義,另一方面則將“言論自由”與“世界人權宣言”搬到大街上,具有鮮明的政治訴求;又如前不久發生的烏坎村民維權事件,本來是因財務混亂和土地出賣引起的維權抗爭,但村民們在抗爭過程中不僅將“反獨裁”、“要人權”、“推動全國民主選舉”這樣的政治口號和標語弄到大街上,而且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了兩個村民自治組織,直接將原來的腐敗“村政權”以民主投票的方式“革”掉,並通過後續動作促使廣東地方當局承認了民選組織的合法性,從實踐的意義將中國農村的維權運動推上了民主革命的高​​度。如果烏坎村民不做群體抗爭而是繼續舊的“上訪”道路,或者經過簡單抗爭,一遇政府高壓就偃旗息鼓,可以肯定的說,不僅薛昌之流還盤踞在村委會上,而且其它問題也是解決不了的,好在是不僅烏坎村民將集體維權堅持到底了,而且廣東汪洋當局也以戰略眼光看到了老一套“高壓維穩”的不可取,斷然做出因勢利導、尊重民意的正解決策。

烏坎事件可以看作是中國村級“政權”的一次較為成功的“天鵝絨革命”,雖然也有流血死亡,但總體上講,最後在“朝野”之間達成了“互利雙贏”的結果。從轉型成本的角度講,我個人希望“烏坎”革命是2010年代中國民主轉型事業的一次小型成功預演。從政府角度講,我不希望十八大後的執政當局繼續在前朝“維穩”軌道上繼續走到天黑,那是一條黑暗的、沒有光明前景的路。準備上台的黨內高層必須高瞻遠矚,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卓越的政治智慧積極推動中國政改,庶幾,可以化解怨聲載道的民間革命風險。

但從民間各界維權人士來說,必須穩步有效的推進各類群眾性維權運動和圍觀運動,拒絕李澤厚式“告別革命”,不承諾放棄天賦之革命權利(就如不承諾對台灣放棄武力壓迫一樣),以箭在弦上的民間革命壓迫權推動十八屆中共執政集團主動承擔起中國“天鵝絨”革命的歷史責任,實現中國民主事業的“烏坎化”轉型。

作為普通人民中的一員,我始終希望大陸的民主轉型能走海峽對面的台灣道路,我不希望出現利比亞式的轉型模式。但中國的民主轉型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中國的“維穩”確實不能再搞下去,中國政治必須“改”起來、“變”起來。 2008年12月9日,各界人士共同推出《零八憲章》,這既是一部提供給中國民間的公民運動綱領,也是一部提供給執政當局的政治改革綱領。希望執政黨能在《零八憲章》所指示的方向裡看到自己的光明出路,團結朝野各界共同完成2010年代的中國民主變革,實現中華民族的民主崛起。

“五年看改,十年看埋”——歷史學家章立凡先生已發出了這樣的警告。對於執政黨來說,是“改”還是“埋”,我認為還有機會主動選擇,但能夠主動選擇的時間確實不多了,民間抗議已呈“星火燎原”之勢。遺憾的是胡氏中央已不願選擇,一味高壓“維穩”,能拖就拖,得過且過。那麼,最後政改的機會就只能在中共十八大之後的五年裡——是“生”還是“死”,是“改”還是“埋”,普天之下,拭目以待……

2012年1月10日於北京


【 民主中國首發 】 時間: 1/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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