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趙常青:在民主的旗幟下——關於民主競選的歷史性展望

趙常青:在民主的旗幟下——關於民主競選的歷史性展望


沒有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性選舉,便無民主可言。正因為競爭性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所以在中國民主化的道路上,我們不能不去重視競選的意義,不能不去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去做民主競選的宣傳和嘗試。




“中國民主轉型的現狀與前瞻”徵文


2000年4月,我在獄中首次閱讀了亨廷頓先生所著的《第三波:二十世紀後期的民主化浪潮》(劉軍寧譯,上海三聯書店98年10月第一版)這是一本很好的令我欣賞不已的政治學著作,我建議每一位有志於為中國民主化事業、為人類文明事業做點貢獻的人都去讀一下這本書,這本書的價值對於我們這些正求索在民主化道路上的人來說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誠如書的作者所坦言的那樣:“對我來說,偶爾明確地表明我的分析對那些希望在其社會實現民主化的人士所具有的意義也是十分有用的。因此,在本書中有五處,我放棄了社會科學家的角色,而擔當了政治顧問的角色,提出了若干條'民主派準則',如果這使我像一個雄怀大志的民主馬基雅維利,那還是隨它去吧。”

亨廷頓先生在這本書中對於民主有著明確的解釋和分析。他認為,古典民主理論主要是從政府權力的來源和目的去定義民主的——從政府權力的來源講,古典民主理論強調的是來源於人民的政府權威必須用來服務於“公益”,如果背離了這一宗旨,人民就可以收回自己讓渡的那部分權力。從理論上講這些肯定沒有錯,但問題是怎樣在具體的操作中去體現政府的權威來自於人民的授權並保證這種授權服務於“公益”的目的呢?在這個問題上,古典民主理論沒有作出很好的解答,於是亨廷頓先生從程序性的角度給民主作了一個新的釋義,他說:

“在評判一個二十世紀的政治體制是否民主所依據的標準是看其中最有影響的集體決策者是否通過公平、誠實和定期的選舉產生,在這種選舉中候選人可以自由的競爭選票,而且基本上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參加選舉,用這種方式來界定,民主政治涉及到兩個維度,一個是競爭,一個是參與。”

與此同時作者還說:

“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統治的人民通過競爭性的選舉來挑選領袖。”
“如果用普選的方式產生決策者是民主的本質,那麼民主化過程的關鍵點就是用在自由、公開和公平的選舉中產生的政府來取代那些不是通過這種方法產生的政府”。

亨廷頓先生關於民主政治的分析可以說是深入到了骨髓,如果沒有民眾的廣泛參與,選舉只在一個極小的圈子內進行,那是談不上什麼民主的。但是如果選舉雖然有廣大選民的參與,但卻不是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性選舉(就如中共領導下的選舉那樣),就更無民主可言了,正因為競爭性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所以在中國民主化的道路上,我們不能不去重視競選的意義,不能不去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去做民主競選的宣傳和嘗試。

根據我個人的觀察,我認為中國的民主化如果想避免因“激變”而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動盪副產品,就應該充分參照“台灣模式”,既然執政黨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既然認定台灣作為亞洲一小龍在各個方面都搞得很成功,為何不把台灣的民主改革看作整個中國民主化進程中的一步棋呢?如果執政黨把台灣當作“中華共和國”的一個搞得很成功的“民主特區”的話,何不把“民主特區”的成功經驗漸次推向全國呢?我覺得答案應該是肯定的。而要問台灣民主改革的成功經驗有哪些?當然很多,但在我看來最重要的有兩條:

其一,從“上層”講,是由執政的國民黨主導改革的。
無論從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還是從執政黨的本身利益去考察,這一模式都是非常可取的,因為它可以避免社會在“激變”中可能產生的動盪和破壞行為,從而使人民和國家在民主轉型過程中付出最小的代價,中共如果不希望自己在必然到來的“民主變局”面前輸得精光的話,就應該充分利用自己現在所處的執政黨地位來努力完成五千年中國文明史上所未曾有過的這一偉大事業,通過改革將功補過,通過改革洗涮形象,通過改革在中共黨史上書寫出真正光榮、燦爛、輝煌的一頁,

其二,從“下層”或者說從“民間”的角度講就是逐級開展民主競選活動。
就台灣民主變革的實際進程而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中前期的民主競選運動最值得大書特書。縣市級議員及縣市長的直接民選使台灣中下層公共職位的競選活動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民進黨及在野的各派政治力量為了競選組織了大規模的競選互助團,相互支持,相互聲援,從而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民眾的參予意識,並使台灣的民主競選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就基本做到了重要公共職位(從縣市級議員、縣市長到省長及中華民國總統等等)的全部開放。 2000年2月在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實現了政權通過民主競選而進行的和平交接,當我在監獄裡得知民進黨上台的消息後,我的心裡真是非常的高興呀。

既然台灣民眾的競選之路走得很成功,我想現居大陸的各種民間力量也可以努力往這條路上走,(甚至我認為大陸的民主化變革必須要從初中級公共職位的競選開始)怎麼走?早在97年中共十五大召開前,我在提交給執政黨的改革建議書裡的第六條建議便是:修改《選舉法》,使縣市級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長官首先實行民主競選制,我的這個想法現在仍然沒有改變,我希望在明年召開的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能夠局部地修改《憲法》和《選舉法》,從法律上明確規定縣市級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長官(縣長、市長)實行直接、公開、公平的民主競選制度。

而從體制內的官方行為來看,執政黨好像也在有意無意地試驗這種制度,譬如說目前的鄉鎮級人民代表是由村民公開直接選舉的,儘管還不是嚴格規範的民主競選,但卻是差額選舉(我妹妹就曾在這種差額選舉中以普通村民的身份當選過三年鄉人民代表);又如,從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以來,村民委員會將由比較規範的民主程序(“海選”方式)選舉產生,這一制度在許多地方已得到較好的開展,雖然在實施過程中,鄉鎮長吏的行政干預還很多,但其意義絕不可小看,其直接意義就是在最基層的鄉村使廣大民眾對程序性民主有了直觀的感性的訓練(如向選民宣講自己的施政綱領及舉措等),這將為更高一級的“海選”提供競選民主的“學前班”教育。再如98年四川遂寧市步雲區施行鄉長直選、2002年8月湖北京山縣楊集鎮關於書記鎮長“海推直選”的改革試驗都可以看作是官方主導下的民主升級,我個人認為這是執政黨默許的一種進步,是體制內改革力量在基層民主中的積極表現。它的前景是美麗的,未來是光明的。

而我們這些被執政當局視為“敵對勢力”和異已力量的持不同政見者在目前的情況下又該如何在民主競選的道路上邁開自己的步子呢?我以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做好民主競選的的法律性研究和範例性研究,為民主競選提供足夠的法律依據和範例借鑒。如研究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選舉經驗加以推廣(聽說王丹的博土論文研究的就是從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台灣民主改革,相信他一定能從台灣民主競選的歷史中提煉出一些可資大陸民主借鑒的精華來)。

第二、在全國范圍內發起一場修改《選舉法》和《憲法》的運動,為各個層次的民主選舉提供合法性依據,如將村委會的“海選”提升到縣(市委)、縣(市)級政府的“海選”。

第三、有條件的朋友可直接投身到民主競選中去。依我的經驗,在大型國有企業和大型院校的情況最好,因為這些企業和院校為獨立選區,不僅選民集中,而且縣區級人民代表都由直接選舉產生,因而最好開展民主競選活動。

第四、無條件直接投身民主競選的朋友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同事和友人參加競選並組
織選舉聲援活動,譬如說受到公開打壓的人士可以利用選民身份尋找十來個選民聯名推薦尚處在二線或三線的友人出來參加競選,並竭力為其助選,或者說在官方“醞釀”產生的正式候選人當中“選取”一個公開助選,其目​​的不在於受我助選的正式候選人能夠當選,或者指望他能為選民利益考慮,而在於爭取我們說話的平台或做事的空間。

第五、廣場式民主或街頭式民主還是需要的,因為廣場街頭民主能夠給執政當局造成強大的輿論壓力,並使廣大群眾在短時間內參予進來,但這種民主若沒有學生群體充當先鋒軍恐怕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和邊際效應。而從八十年代的幾次學潮來看,是和那個時代的文化討論、傳統反思、民主啟蒙背景分不開的,因此我們當努力去推動在大學校園裡的民主啟蒙和自由文化培置,各省市都應該選擇兩三所重點大學進行工作,從民主競選的角度講,可以首先開展學生社團負責人的民主競選工作(如學生會、研究生會等),並逐步將他們的思維觸鬚引向國家與社會。

總之,根據我的觀察,我認為中國民主化變革的前期將在執政黨的主導下走“分級競選”的路子。所謂分級競選,也就是從現在開始在第一個五年時間內完成縣級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長官的民主競選,在第二個五年時間裡完成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長官的民主競選。在第三個五年到第四個五年時間裡完成國家級(如國家主席、總理等)重要公職的民主競選,整個過程分為三階段,大約需要十五到二十年時間。

從目前國內的具體情況來看,無論是廣泛開展的鄉村基層民主選舉(包括鄉鎮人民代表的選舉和村民委員會的選舉)還是局部地區的黨政領導(鄉長、鎮長及鄉鎮黨委書記)“海推直選”民主試驗,從民主化變革的宏觀界面考察,都是一個良好的體制內開端。我個人衷心地希望執政黨能本乎世界民主潮流,通過修改《選舉法》和《憲法》的相關條文,及早地提升民主競選的層面,用五到十五年的時間完成大陸重要公共職位的全部開放(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及全國人大代表等),從而在5000年中華文明史上寫下最為光輝燦爛的一頁。

我衷心地希望一切有志於為祖國民主化事業做點貢獻的各界人士都能本乎良知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地參與到當地的民主選舉事業中去,在選舉實踐中去感悟民主的真諦,在選舉實踐中去體察民眾的需要,在選舉實踐中去摸索中國民主化變革的可行性道路,在選舉實踐中去錘煉自己的意志和品格,我相信只要大家誠心誠意地去做事,全心全意的去推動祖國的民主事業,具有世界化色彩的民主中國必將在不久的將來成為大家夢寐以求的現實!

【民主中國首發】時間: 6/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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