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趙常青:論思想自由

思想及其傳播的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失去這種自由,我們的精神呼吸就會很困難,我們就會中毒、麻木——到最後便會成為失去基本尊嚴、受人擺佈、惟命是從的可憐蟲。

這實際上是一個令人感到非常沉重的話題。

在中國五千年的歷史上,滿目所見幾乎都是執政者生產思想、壟斷思想乃至於裁剪思想、圍剿思想的醜惡行徑。如周厲王大搞“彌謗”運動,弄得人民不僅不敢發出批評的聲音,甚至走在路上相互之間連招呼也不敢打,只敢擠一下眼睛來表達自己的不滿;秦始皇則不僅焚燒了所有能搜羅到的社會科學書籍,而且還活埋了460多個“不識時務”的人文知識分子;漢武大帝則盡廢百家學說,獨尊孔夫子主義以樹官方意識形態;而明清時期的文字獄則在中國古代摧殘思想的歷史進程中達到了一個頂峰;蔣介石獨裁時更是高喊“一個主義、一個領袖、一個政黨”——但無論秦皇漢武還是雍正老蔣都趕不上毛澤東在思想文化領域所製造的空前災難。毛還在“打江山”時就曾將敢於給自己隊伍找毛病的王實味槍殺於太行山上,打下天下後,因思想罹難的知識精英乃至平民百姓就更是難以數目統計了。毛曾大言不慚地吹噓說“秦始皇只坑了460個儒生,我們殺掉的反革命儒生又​​何止百倍”!

包括共產黨在內的歷朝歷代中國執政者總是對人民不放心,對知識分子不放心,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總是竭盡思想控制之能事,對於思想自由及其重要意義不是假裝不知道便是真的不知道,並以國家恐怖為後盾極力推行愚民政策,妄圖使人民孤陋寡聞、閉目塞聽。

在我數次被捕入獄的過程中,當和政治警察們談到“思想自由”這個話題時,他們差不多都會這樣回答說:“誰說我們禁止思想自由呢?你完全可以在大腦裡想一切你願意想的事情,你可以想自己上天了、入地了,​​想自己三頭六臂,想怎樣想就怎樣想,沒有人會干涉你的大腦活動。”

政治警察們關於思想自由的這種解說充滿了詭辯性。從字面上看,你還不能說他們的說法沒有一點道理,只不過這種解釋只是道出了有關思想自由的最表層內涵,真正的“思想自由”應該包含下述三方面的意思:

第一,頭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性,亦即上述政治警察們對思想自由的理解。

儘管警察們的解釋帶有詭辯性,但維護頭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性卻是思想自由的一個基本前提。也許有人會說這句話實際上是個廢話——又有哪一個正常人的大腦思維活動是不自由的呢?誰能干涉得了別人的大腦內部思維活動?表面上看,這種詰問似乎是有道理的,好像確實沒有人能干涉別人的大腦在思考什麼。但事實上任何人的大腦活動都會自覺不自覺地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尤其當一個人的耳聞目睹全是一種畫面、一種聲音,而且這種畫面這種聲音長期被一種強大的國家力量所強行灌輸時,久而久之,大腦內部的被動接受就很有可能慢慢地轉化為一種自覺地主動的接受。當希特勒的宣傳部長戈培爾宣布“謊言重複一千遍就變成真理”時,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他是在胡說八道。博士出身的戈培爾深諳宣傳心理學,當一種聲音或結論百遍千遍地出現在你的大腦中且相反的聲音或不同的意見無法出現或一出現就被清除時,久而久之,別人的聲音或結論也就潛移默化成了自己的聲音或結論了。

比如說,毛澤東們在大陸取得統治權以後,長期通過向民眾封鎖消息並​​強行向民眾灌輸仇恨西方、仇恨資本主義的政治哲學,認為西方資本主義充滿了壓迫和剝削,是壟斷的、腐朽的、垂死的,因而是必然走向滅亡的;而中國人民則幸福的生活於社會主義祖國當中,社會主義充滿著資本主義無可比擬的優越性等等等等。由於信息封鎖和愚民主義教育,結果這種意識形態說教在幾十年的時間裡竟然成了多數民眾的下意識結論。就拿我自己而言,在我直到完成高中學業的1988年,我的頭腦裡都還是這種從老師、從書本和課堂裡得來的可笑結論——只要一提資本主義那就是“壞” ,一提社會主義那就是“好”,並為自己能生活在“社會主義新中國”而驕傲和自豪。然而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呢?我後來才知道這種愚民教育讓我上了大當了。

又比如說,由於共產黨長期進行的所謂馬列主義意識形態灌輸,結果使得當今中國絕大部分接受過中等以上學校教育的知識分子在談到政治和經濟的關係時,一開口就是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物質決定意識之類的結論。而執政者在為自己拒絕民主改革進行辯護時,也是一張口就是中國現在的經濟狀況還不行,一些“知道分子”也跟著嚷嚷什麼中國“中產階級”隊伍還不夠壯大,只有等到中產階級群體足夠發展壯大時,才能進行民主改革等等。當然從學術上講這個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但我在這裡並不想討論這個話題,我引用這兩個例子是想說明,在極權主義的製度安排下,人們大腦裡的思維活動並不是自由的。由於信息封鎖和政治高壓,謊言被打扮成真理的情況具有相當的普遍性,諸如“社會主義好”呀,“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乃至於“三講”啦、“三個代表”之類的共產主義教義宣傳竟使許多人都會自覺不自覺地將之變成自己的口頭禪。當共產黨的“真理部”部長們一千遍地重複對人們說“西方的民主只是富人的民主”,“西方民主不適合中國國情”時,其最終結果便是好多人(各個文化層次的)都會以為“民主”、“自由”一類的價值觀好像真的只有歐美人才能享受,而擁有所謂“中國特色”的中國人彷彿天生只適合扮演兩種角色:即一小部分人扮演主子,大部分人則是毫無尊嚴的奴隸和奴才,或者說中國人只適合生存於層層的主子和層層的奴隸—奴才關係中。這種可怕的慣性思維其實就是幾千年來包括共產黨在內的中國執政者對民眾進行思維馴化的結果。

因而當我們談到“思想自由”的第一層面的意思即頭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性時,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大腦思維天然便是自由的。只有在一個沒有外在思想高壓和灌輸的社會環境裡,只有在一個多元寬容的社會環境裡,大腦內部的思維活動才會真正處於自由狀態,即政治警察們對我所說的那種“想怎樣想就怎樣想”的狀況。可惜的是,政治警察們並沒有意識到(或假裝不知道)在有他們長期存在的社會裡,既使這種大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也被他們悄無聲息地剝奪了至少是有相當一部分人的這種自由被他們剝奪了!

思想自由的第二層內涵即以言論來表達思想的自由。

英國大哲洛克曾說過:“最低級的自由是大聲地說出自己心裡話的自由。”這話說得再好不過了,如果一個人大腦內部的思維活動確實是自由的,但礙於政治警察們的打壓或他人的告密而不敢將自己的思想表述出來,那麼別人永遠也不會知道他的思想以及這種思想的價值所在。在此情況下,既就是存在大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也是沒有意義的。人類作為一個物種具有群居的屬性,既就是像康德那樣孤獨的哲學家,他也是極其希望別人知道他的思想並與外部世界交流的,否則就難於理解他對於官方限制自由的批評了。他在《什麼是啟蒙運動》一文中以揶揄的口氣說:“我卻聽到從四面八方都發出這樣的叫喊:不許爭辯!軍官說:不許爭辯,只許操練;稅吏說:不許爭辯,只許納稅;神甫說:不許爭辯,只許信仰。(舉世只有一位君主說:可以爭辯,隨便爭多少、隨便爭什麼,但要聽話!)到處都有對自由的限制。”然後康德以一種非常嚴肅的口氣宣布說:“必須永遠有公開運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即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之所以是重要的,是因為在一個缺乏言論自由的極權主義社會裡,一個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言論而付出包括自己生命在內的慘重代價。如在毛澤東時代,導致五十五萬知識分子長期受到專政打壓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小聲地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而已。女中學生李九蓮最後被當局處死起因是她在寫給自己男朋友的私人信件裡談到了她對現存社會現象的某些懷疑和不滿,而這些私人信件又被她在部隊當兵的男朋友以“高度的政治警覺性”送到他的上級政治指導員手上。作家馮驥才在《100個人的十年》這本書裡記載了很多因言獲罪的例證,其中的一個就是一個小學教師因為向學生講述了青年毛澤東有一次在敵人追擊時跳進路邊水溝裡趴著而成功的逃避了一次被捕災難——其本意是想表揚毛澤東的機智聰明、化險為夷,而且這個故事確有出處,結果,這個倒霉的小學老師在文革時期卻被說成是侮辱毛的光輝形象而判罪八年……

儘管在後毛澤東時代這種因一般性的私人言論而被定罪的情況不像原來那樣嚴重,但這種壓制打擊言論自由的情況不僅依然存在,而且屢有發生。比如說《南方周末》就曾報導過重慶彭水市一教師秦中飛因向幾個朋友發送批評當地官員“不要騷搞”的詩歌體短信而被當地公安機關抓捕的事。至於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洩露國家機密罪”而箝制打壓言論自由的例子就更是屢見不鮮——而所有打擊言論自由的表面說辭似乎都是“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但其深層原因則是因為這種來自民間的批評可能會觸及到執政黨及其各級官僚集團掠奪於人民的既得利益。

思想自由的第三層內涵便是藉助媒體(包括報刊雜誌、圖書音像、廣播電視及網絡媒體等等)來傳播思想的自由。

由於時間、精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一個人所能認識和接觸的人是有限的,因而與外部世界的直接交流也是有限的。一個人要想把自己關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思維活動的結果讓更多的人知道,就必須藉助於各種媒體來擴大自己與外部世界的間接交流。孔子與蘇格拉底都是“述而不作”的,但他們的思想之所以保存到幾千年後的今天,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和弟子之間的口頭傳播,而是由於弟子們將老師的言論記載於書卷,再通過出版印刷的槓桿而讓更多的人了解了他們的思想價值所在。如果不是媒體的功能,今天的人們會知道“孔子”是個什麼東西呢?

正如思想自由的第一、二層內涵在一個極權社會會受到很大限制一樣,媒體影響的廣泛性和深遠性更使奉行威權統治的執政者將各種新聞媒體都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馬克思年輕時曾就普魯士的書報檢查令做過毫不留情的批評,馬克思也因為自己的各種批評而被自己的祖國所驅逐。遇羅克因為書寫批判“血統論”的《出身論》、吳晗因為編寫歷史劇《海瑞罷官》而均被當局迫害致死。魏京生則因為書寫大字報《第五個現代化》、《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竟被鄧小平一次判刑十五年……其實在極權主義社會裡,這類悲劇是舉不勝舉的,2002年11月,政治警察在對我的房間進行搜查時,連學術性著作《問題與主義》(秦暉著)、《第三波——20世紀後期的民主化浪潮》(亨廷頓著)等書都抄走了——理由是“這些書都有問題”,呵呵……

只有將思想自由的上述三層意思(即大腦內部思維活動的自由、言論自由及媒體自由)結合為一個整體才能構成“思想自由”的完整內涵。抽掉其中任何一層內涵,思想自由都會像被閹割了一樣,不是面目全非就是大失其英雄本色。那麼,人民為什麼需要思想自由呢?維護思想及其傳播的自由又有什麼重要意義呢?根據我的認識,我認為其重要性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思想自由是不可剝奪之天賦人權,他極大地體現了人之為人的尊嚴。

誕生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第十一條明確規定:“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 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也明確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及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各種人權文件之所以這樣規定正是為了維護人的尊嚴。上帝在創造人類時並沒有將人類分成三六九等,而是平等地賦予每一個人以同樣的尊嚴和權利。既然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那麼,每個人對於外部世界都有同樣的發言權。至於他思考什麼、發表怎樣的言論,完全取決於他自己的意志和心靈。任何外在力量都沒有乾涉的權利。當然每一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一個人的言論及著述是否合適當由法律來衡量——當然這個法律必須是由人民或由通過民主競選產生的民意代表所製定的,而不是由統治者權貴集團及其指定或變相指定的所謂“人民代表”所製定的只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偽法律。思想檢察官對於人民所能起的唯一作用就是侵犯人民的權利、損害人民的尊嚴。因此,哪裡有思想檢察官,哪裡就有人民的恥辱!而在所有的極權社會裡生活的人們都無一例外地承受著這種來自官方的恥辱。因為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從來都是官僚本位,“以吏為師”,真理科學的標準不是掌握在芸芸眾生自己的手裡,而是掌握在執政者及其權貴集團的手中。當統治者覺得某些民間言論及觀點不符合自己立定的標準時,所謂“罷黜百家”、“反精神污染”一類的洗腦運動便會導致許多人的悲劇和厄運。

思想及其傳播的自由可以抵制和糾正各種謬論的危險性。

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遜先生曾經說過:“一切謬論,只要大家可以反駁就不危險了。”他同時還說“只有謬論才需要政府去撐腰,真理是能夠獨自屹立的”(均見《民主之魂——杰斐遜》P88-89)。這話說得何其好呵!的確,不是所有的觀點都是正確的,但任何一種思想觀點,無論其如何激進或離經叛道,我們都不要害怕它會煽動出什麼擾亂社會秩序的危險來。極權主義國家和政府之所以十分害怕某種思想學說的傳播,首先是因為他們的統治缺少合法性基礎,因為自己做賊心虛,所以才會以國家機器為後盾,對所謂“異端”學說及不同政見進行圍剿打壓,人為地設置一些框框條條或什麼“基本原則”來禁錮人們的思想。而從歷史的實際進程考察,我們卻也發現,所有的極權主義國家都避免不了一個治亂盛衰週期性循環,在統治者尚能自覺施行“仁政”(採取措施改善民生)的時候,社會尚能維持穩定,但一旦“善政不施”、“仁政”失靈時(好政策執行不下去)統治者就面臨著一個危機高發期,弄不好便是整個專制大廈的崩潰。

但在一個真正的自由開放的社會裡,各種思想都會自由傳播、共生共存,對與錯由芸芸眾生自己去鑑別。一種思想觀點如果是科學、是真理,自然會擁有眾多的聆聽者,自然會得到傳播光大。相反,如果該學說觀點十分極端,可能給大多數人造成危險的後果時,自然也就信徒日減,慢慢地自然淘汰了。

比如說,馬克思終其一生都在大力宣揚暴力革命學說,他在整個歐洲大陸都很難生存下去,他不斷的被驅逐、不斷的流亡,最後倒是資本主義最發達、政治社會也相對自由寬容的英國接受了可憐的馬克思——而且馬克思還可以在海德公園慷慨激昂地向芸芸眾生髮表自己的演講、著書立說傳播自己的剩餘價值理論。但是英國工人階級並沒有接受他的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理論,這種理論在自由開放的歐美髮達國家始終沒有找到自己的市場。直到今天,共產黨依然可以在美國、日本和全部歐洲合法的存在,但這些國家的政府卻始終沒有對共產黨及其學說採取媒體封殺乃至動用國家機器將其骨干人物關在監獄裡(相反,這種極端學說倒是在擁有極權主義統治歷史的落後國家和地區贏得大批追隨者。而這些追隨者之所以信奉這種顛覆性學說,正是執政者長期壓迫奴役的結果。受壓迫者不得不用革命的理論來武裝自己去反抗壓迫。然而在進行共產主義革命成功的國家,當人民發現推翻了舊的專制王朝後,迎來的是一個新的共產主義官僚集團的壓迫、剝削和奴役時,這種理論也就很快會被人民所拋棄——蘇東劇變便是明證。)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則在於這些國家及其政府認為自己的首要責任便是維護基本人權,而思想自由正是基本人權之一;再則,政府相信人民的智慧,相信人民通過批評和反批評能夠作出符合多數人利益的選擇。因而一個自由開放社會根本不用擔心任何一種極端學說的出現。在這些國家如極端恐怖主義、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種族主義作為思想都可以存在,但不會形成大的氣候,不會對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構成顛覆性危險,因而杰斐遜才會宣布:“一切謬論,只要大家可以自由反駁就不危險了。”

思想及其自由傳播可以疏導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可以對執政者進行有效的鞭策和監督。

前蘇聯著名核物理學家、著名的持不同政見者薩哈羅夫在談到思想自由及其重要性時指出:“思想自由對人類社會來講是十分重要的,這裡所謂的自由是指獲得和發布消息的自由,是指坦率地、毫無顧忌地爭論的自由,是指擺脫官僚作風和偏見的壓力的自由——思想自由的這三個互相聯繫的方面是對抗大量神話對人民毒害的唯一保證。”

毫無疑問,執政者和人民之間的矛盾是永遠存在的(無論執政者是民主選出還是自我加冕的),同樣毫無疑問的是,執政者的施政行為也可能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錯誤和失誤。但問題在於在一個極權社會裡,統治者會通過消息封鎖或向民眾發布虛假消息來掩蓋自己的錯誤或失誤。

比如說,大躍進造成了將近4000萬人因飢餓而死亡,這明明是錯誤決策造成的惡果,但毛澤東們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卻說什麼“大躍進”的成績是主要的,成績和失誤是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的關係。最無恥的是,他們將1960年—1962年的普遍飢荒說成是所謂的“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的。但氣象部門的統計資料表明,那三年的氣候狀況並不比平常年份更惡劣,甚至大部分地方比平常年份的雨水情況還要好。但是統治者一是封鎖死亡人數(認為是國家秘密),二是嫁禍於天氣,將完全應由自己承擔的主觀責任推得精光,同時還在繼續製造充滿“優越性”的輿論宣傳——當我讀史每每接觸到這段荒謬的歷史時,我總覺得自己的心里特別難受,總覺得我們的人民太仁慈、太厚道、太善良,因為這種厚道和善良,執政者簡直可以為所欲為,而且不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任何後果。不管由執政者人為製造的災難有多大,“主席”還是那個“主席”,“總理”還是那個總理,黨呢,還是那個黨。如果不是因為自然死亡或統治集團內部的權力鬥爭而出現權力替補,人民由於不掌握任何有效的製裁力量,因而對任何作惡的執政者都是無能為力的。這種事情的悲劇性意味實在是太過強烈。

也許有人會說,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就不可能再出現這種悲劇了。作這種結論還為時尚早。不是太健忘的人都還記得2003年的“非典”災難,在SARS病毒已經蔓延並導致死亡出現的情況下,衛生部的負責官員還在電視上說什麼“沒事”,結果因為人為地耽誤而導致SARS疫情迅速擴散。雖然在互聯網時代,信息很難像傳統紙媒時代將消息統死,但官員們的思維卻仍局限於過去的歷史慣性,生怕增加透明度會危及自己的既得利益。

與此事件相類似的還有2005年發生於東北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吉林的化工廠發生爆炸嚴重的污染了松花江,當居於下游的哈爾濱市政當局及時得知這一情況後,雖然迅速做了停水反應,但卻是以所謂“維修下水管道”為理由,而不是及時向市民說明真相,結果一度在民間引起不必要的驚慌。幾天后當有關方面發現無法繼續隱瞞真相時,只好及時地做了自我糾正。

而今年六月發生於貴州瓮安的人民抗議事件,一開始便被當地官方說成是“一小撮打砸搶燒”事件,中共貴州省委機關報《貴州日報》一開始也是如此定調,其語氣及其相似於1989年《人民日報》4.26社論,如果不是當地人民與廣大網民的共同努力,事件真相能否被還原、謊話連篇的地方官僚們能否丟掉烏紗帽還確實很難說。

總之,在中國這種威權主義國家,官僚主義禁區還很多,尤其是涉及政治和人權領域的採訪報導有著太多的“鐵絲網”阻擋著你。作為“黨的喉舌”的新聞媒體只能以弘揚所謂“主旋律”為己任。 2006年10月18日安徽省人事廳下發文件規定:從事採編工作的人員要評高級職稱必須在中央級媒體裡一年至少發表三篇“正面報導”,而相對堅持獨立傾向的媒體則常會被手拿大印的官僚們進行整肅——1989年4月的上海《世界經濟導報》事件便是中國新聞界的典型悲劇之一,其它如《南方周末》一類的報刊也在不同的時間多次遭到不同程度的“整肅”……

但是在一個自由社會裡這種悲劇就很難出現。在美國,一些品牌媒體如《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重量級媒體似乎以批評政府、監督政府為己任。諸如什麼“水門事件”、“拉鍊門事件”、“情報門事件”等等涉及政府和執政者形象的惡性事件幾乎都是由這些媒體首先公諸於世的。尤其由《紐約時報》領先報導的“阿布格萊布”虐囚醜聞在一部分中國人眼裡可能會被當作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的“漢奸”賣國賊行為(想一想王實味和“野百合花”事件吧),但是《紐約時報》不僅敢於率先報導了,而且極具視覺衝擊力的新聞圖片——如讓囚犯光著身子疊羅漢;女兵英格蘭用一根繩子套在裸體囚犯的脖子上牽著走等等。這些圖片及新聞的發表很顯然不利於美國在伊拉克的當時戰事。自然也不符合美國政府的眼前利益。但從人權角度出發,這種虐囚行為顯然是應該受到譴責和禁止的,因此,《紐約時報》不僅作了報導,而且作了毫不留情的追問和批評。而美國政府呢,其反應不是以“洩密罪”或“背叛國家罪”將《紐約時報》的相關記者編輯捆進監獄,而是及時整改,對包括女兵英格蘭在內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訴訟。又如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的性聞事件,在某些中國官僚眼中那都算個什麼事呵,但在自由的美國,通過民眾、媒體及司法部門的“大合唱”,硬是把活生生的大總統一次又一次推到聚光燈下接受全世界的燒烤——我的中國同胞們,看看我們的各級官僚,又有多少人沒有這種“花邊新聞”呢?可又有誰見過某一官員因為這類緋聞而被揪到大眾媒體面前接受質詢呢?是我們的人民喜歡官僚們這樣做嗎?我想不是的,中國人民和美國人民一樣,對於這種事情是深惡痛絕的,但為什麼在咱們這裡這類事情就不會成為“事情”呢?就因為執政者和官僚們握有太大的權力,媒體和人民沒有有效監督自由,弄不好還會扣你一頂“誹謗罪”的大帽子,動用警察力量收拾你。 1999年山東省黨校一位教授就因為《寒風竹》一書揭露了某市長和一位女鄉長之間的苟且之事,而且用的還是化名,卻被送上法庭要求名譽賠償等。

這種思想及言論的自由在民主自由社會不僅不會成為民主政權的顛覆性力量,而且會及時的糾正政府和執政者的言行,鞭策政府更好的為人民提供優質服務。我們必須記住,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作為服務對象會非常清楚地知道政府的施政行為是對還是錯。當人民將自己的不滿及時通過媒體表達出來,而媒體又能及時而自由地反映人民的這種不滿,聰明的執政者就會及時調整政策、修正錯誤,從而使社會矛盾得到及時的化​​解。美國政府和人民之間正是這樣的一種良性互動關係。相反,如果政府只是一味地隱瞞、欺騙和高壓,剝奪人民的知情權,社會矛盾就會不斷積壓,政府的公信力就會降低,官民矛盾就會上升,最後的結果便必然是“大澤鄉”式的革命(貴州瓮安事件便是最好的註腳)。而數千年來中國執政者的執政方式直到今天都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正所謂“百代皆行秦政制”,共產主義王朝如果不有效進行民主化、自由化的改革,難道就一定不會給自己培養出陳勝吳廣式的掘墓人嗎?

思想自由可以打破迷信的束縛、促進科學的發展和藝術的繁榮。

在思想專制的國家裡,流行的是官方製造的各種各樣的神話和迷信。當官府成為一切精神文化乃至科學產品的“質檢員”時,當官方的標準成為唯一的標準時,人民的精神花園便會出現百花凋零的狀況。文化大革命時代,全國八億人民只有八個樣板戲和兩部小說受到吹捧,至於其它被當作封資修的東西則全部受到官方的裁剪、閹割和禁錮。結果在這個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由於迷信禁忌太多,優秀精神產品反而少得可憐,一度淪為令人恐怖的文化沙漠。

但是,只要有一丁點兒自由,只要思想禁錮稍微鬆動些,文學、科學、藝術和真理便會抬起頭來。哈耶克說:“使精神自由對知識的進步起主要推動作用的根本之點,不在於每個人都可能有能力思考或寫點什麼,而在於任何人對任何事由或意見都可以爭論。只要異議不受禁止,就始終會有人對支配著他們同時代人的意見有所疑問,並且提出新的意見來接受辯論和宣傳的考驗。”(《通向奴役之路》P157)。中國在經歷了“大革文化命”的十年浩劫之後,大陸曾興起了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並由此引發了思想文化領域有點相對自由的八十年代。儘管官方的思想檢察官依然存在,某些時候還表現得相當猙獰,但相對於毛澤東時代思想控制畢竟鬆多了。也因此,當代西方的各種哲學思潮、藝術流派也紛至沓來,各個年齡段都有相當一批人在如飢似渴地消化著、吸收著並加工成自己的東西,也因此,許多學科又發展起來。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豐富了許多。但是由於官方標準依然高高在上的威懾作用,知識精英還是頗多顧慮,在進行探索和創造的時候依然是瞻前顧後、首鼠兩端。也因此,各種諾貝爾獎與大陸的文化精英總是無緣謀面。如果說諸如諾貝爾物理獎、化學​​獎、醫學獎無緣大陸是由於咱們的試驗條件太差而影響結果的話,那麼諾貝爾經濟學獎特別是諾貝爾文學獎這種完全不依賴於試驗室的獎項為什麼在龐大的十億人群裡始終不曾產生一個呢?相反倒是生活在海外的華人子弟有幾個人得到了包括文學獎在內的獎項,這又說明什麼問題呢?

也許有自大狂者對諾貝爾獎會唾之以“呸”,的確,我並不把諾獎看作是不可逾越的巔峰,但是諾獎畢竟是衡量某些精神產品品位的比較權威性的國際尺度,我們總不能老像阿Q那樣吃不上葡萄便說葡萄是酸的吧。檢討起來,根源上的問題當然是因為我們的大陸還不是自由的大陸,我們的國家還不是自由的國家,我們的人民還不是自由的人民。相反,自由國家各門科學及藝術流派的繁榮自然是因為這些國家存在著廣泛的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了。

總之,思想及其傳播的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失去這種自由,我們的精神呼吸就會很困難,我們就會中毒、麻木——到最後便會成為失去基本尊嚴、受人擺佈、惟命是從的可憐蟲。因此,在我行將結束這篇小文章時,我希望朋友們記住著名學者秦暉先生的​​忠告——

“在如今的中國可以不去爭論'姓公姓私',但不能不爭論是否公正;現在我想還應當說:如今我們可以不去爭論'姓資姓社',但不能不爭論是否自由(當然包括思想自由——筆者),否則我們就不配稱之為'公民'。”(《問題與主義》P113)

為了崇高的“公民”榮譽,讓我們努力奮鬥去爭取天賦的思想自由吧!


【 民主中國首發 】 時間: 9/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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